确认(居住)(808类)
此信息适用于诺福克岛入境许可证的前持有人。该签证可让您无限期地留在澳大利亚。您可以出国旅行并作为永久居民返回澳大利亚,直到签证的旅行部分到期。
留
永久
成本
365.00澳元起
处理时间
有关此签证的处理时间的指示,请使用签证处理时间指南工具。这将显示最近决定的申请的处理时间。它只是一个指南,并不特定于您的应用程序。
有了这个签证,你可以
- 无限期留在澳大利亚
- 作为永久居民在澳大利亚生活和工作
- 自签证签发之日起往返澳大利亚 5 年
你必须
- 是诺福克岛移民临时、一般或无限制入境许可证的前持有人或前许可证持有人的受抚养子女
- 满足诺福克岛或澳大利亚其他地方的居住要求,如果您是受抚养人并正在学习
- 在 2024 年 1 月 1 日之前提出签证申请,除非有令人信服的理由批准签证
签证方面的帮助
如果您在签证方面获得帮助,在向某人付款之前,请阅读有关谁可以帮助您申请签证的信息。
诺福克岛居民和前入境许可持有人的签证安排
1980年《诺福克岛移民法》已被废除,诺福克岛已并入澳大利亚移民区。
我们已经为诺福克岛的居民和持有诺福克岛移民许可证的人做出了过渡性签证安排,以确保他们不会因这一变化而处于不利地位。过渡性安排为非公民许可证持有人和居民提供了与废除法案规定的权利和福利相当的权利和福利。
2016 年 7 月 1 日,根据1980 年《诺福克岛移民法》成为诺福克岛永久居民的所有非公民都被视为已获得类似的澳大利亚永久签证。
如果您在 2016 年 6 月 30 日持有1980 年诺福克岛移民法规定的以下许可证之一,您也被视为已获得类似的澳大利亚签证:
- 临时入境许可 (TEP)
- 一般入境许可 (GEP)
- 无限制入境许可 (UEP)
诺福克岛永久居民
如果在2016年6月30日结束时,我们将认为您已获得确认居留签证(808类)
- 持有1958 年《移民法》规定的诺福克岛永久居民签证(834 类)签证或
- 根据已废除的法案,您是诺福克岛的居民,并且当时没有根据1958 年移民法持有澳大利亚永久签证
诺福克岛入境许可持有人
如果在2016年6月30日结束时,您符合以下条件,我们将认为您获得了临时居民回国签证(159类):
- 持有已废除的法案规定的临时入境许可或一般入境许可,以及
- 根据 1958 年《移民法》没有持有永久签证。
新西兰公民
如果在2016年6月30日结束时,您符合以下条件,我们将认为您获得了特殊类别签证(444类):
- 根据已废除的法案持有不受限制的入境许可 (UEP),以及
- 根据1958 年《移民法》未持有永久签证
如果您根据1958 年《移民法》持有临时签证,该签证将继续有效,除非它是:
- 访客签证(600类)
- 电子旅行授权(601类)
- eVisitor(651类)
这意味着,除非您申请并获得了另一个签证,否则 444 子类签证仅在您当前的签证到期或到期时生效。
查看更多关于特殊类别签证(444类)的信息。
国际旅客
如果您在诺福克岛和澳大利亚以外的国家/地区之间旅行,则必须遵守符合1958年《澳大利亚移民法》和1994年《移民条例》的澳大利亚移民要求。您必须持有适当的澳大利亚签证才能进入、访问或居住在诺福克岛。
探索您的签证选择。
谁可以申请此签证
如果您是诺福克岛移民许可证的前持有人,并且在 2016 年 6 月 30 日,
- 您持有根据1980年废除的诺福克岛移民法授予的以下任何许可证:
- 临时入境许可 (TEP)
- 一般入境许可 (GEP)
- 不受限制的入境许可 (UEP)
或 - 您没有持有 TEP、GEP 或 UEP,但在 2016 年 6 月 30 日之前的任何时间,您持有 UEP 并且当时通常居住在诺福克岛
,或者 - 在 2016 年 6 月 30 日或之前,您出生在诺福克岛以外,并且您没有持有 TEP、GEP 或 UEP,
并且 - 您目前是:
- 上述任何人士的受抚养子女
- 2016年7月1日之后出生
- 与上述任何人士一并提出申请
要获得此签证,您必须在申请此签证之前的 5 年中至少有 7 年合法居住在诺福克岛
如果您在此期间没有合法居住在诺福克岛,如果您出于学习目的或曾经合法居住在澳大利亚其他地方,并且在此期间以下所有情况都适用,您可能仍然有资格满足此居住要求:
- 你还没满 25 岁
- 您是通常居住在诺福克岛的人的受抚养子女
- 住在那里时,您满足或满足了条件 8105 中有关学生从事工作的要求。
您可能需要提供您在诺福克岛和澳大利亚其他地方居住时间的证据
如果您是受抚养子女,如果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您也许可以作为第二申请人获得此签证:
- 您于2016年7月1日或之后在澳大利亚出生
- 您是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父母的受抚养子女:
- 于2016年6月30日持有上述诺福克岛移民许可证
- 在2016年6月30日之前没有持有入境许可但持有UEP,通常居住在诺福克岛
- 于2016年6月30日是上述两人之一的受抚养子女
- 您与父母的申请合并了申请
作为第二申请人,在向父母提交申请之前,您不需要满足在诺福克岛合法居住七年中的五年的要求。
有了这个签证,你可以
- 无限期留在澳大利亚
- 作为永久居民在澳大利亚生活和工作
往返澳大利亚旅行 5 年
自我们签发此签证之日起 5 年内,您可以多次往返澳大利亚。
如果您想在最初的 5 年旅行设施之后旅行:
- 您需要申请并获得居民返回(RRV),以便您可以作为永久居民重新进入澳大利亚
- 您可能还想考虑澳大利亚公民身份。如果您成为澳大利亚公民,则无需签证即可进入澳大利亚。您需要申请澳大利亚护照并使用它来离开和重新进入澳大利亚。查看有关澳大利亚公民身份的资格要求和当前处理时间的更多信息
要查看您的旅行设施何时结束,请使用VEVO。
您可以停留多长时间
该签证允许您无限期地留在澳大利亚。
出于公民身份的目的,您的永久居留权从以下日期开始:
- 如果您在澳大利亚,我们会授予签证,或者
- 如果您在澳大利亚境外,则您持此签证进入澳大利亚
成本
365.00澳元起
申请起
澳大利亚境外
您可以从澳大利亚境外申请此签证。在书面告知您已获得签证之前,不要安排前往澳大利亚。在您离职、出售房屋或预订旅行之前,请等待我们的决定。
在澳大利亚
您也可以在澳大利亚申请此签证,但不能在出入境许可中申请。您可能有资格获得过桥签证,允许您在处理申请期间合法留在澳大利亚。如果您获得过桥签证 A (BVA),您可以在等待决定期间申请过桥签证 B (BVB)以在澳大利亚境外旅行。
处理时间
有关此签证的处理时间的指示,请使用签证处理时间指南工具。这将显示最近决定的申请的处理时间。它只是一个指南,并不特定于您的应用程序。
您的义务
您必须满足所有签证条件并遵守澳大利亚法律。
签证标签
我们会以数字方式将您的签证与您的护照联系起来。您的护照上不会有标签。
曾持有诺福克岛入境许可证
在2016年6月30日,如果您符合以下条件,您可能有资格申请此签证:
- 根据已废除的 1980年诺福克岛移民法持有临时入境许可 (TEP)、一般入境许可 (GEP) 或不受限制的入境许可 (UEP),或
- 您没有持有 TEP、GEP 或 UEP,但在 2016 年 6 月 30 日之前持有 UEP,并且当时通常居住在诺福克岛
受抚养子女
如果满足以下条件,您可能有资格作为 TEP、GEP 或 UEP 前持有人的受抚养子女申请签证:
- 您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或之前出生在诺福克岛以外,并且没有持有 TEP、GEP 或 UEP,
并且 - 2016 年 6 月 30 日,您是以下受抚养子女:
- 在 2016 年 6 月 30 日持有 TEP、GEP 或 UEP 的养父母以外的父母(或此人的受抚养子女),
或 - 在 2016 年 6 月 30 日未持有 TEP、GEP 或 UEP,但在 2016 年 6 月 30 日之前持有 UEP 且当时通常居住在诺福克岛的父母(或此人的受抚养子女)
- 在 2016 年 6 月 30 日持有 TEP、GEP 或 UEP 的养父母以外的父母(或此人的受抚养子女),
如果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您也可能有资格作为受抚养子女申请此签证:
- 您于2016年7月1日或之后在澳大利亚出生
- 您是父母的受抚养子女,该父母:
- 于2016年6月30日持有上述诺福克岛移民许可证
- 在2016年6月30日之前没有持有入境许可但持有UEP,通常居住在诺福克岛
- 于2016年6月30日是上述两人之一的受抚养子女
- 您与父母的申请合并了申请
在申请前在诺福克岛合法居住 5 年中的 7 年
在申请此签证之前,您必须在诺福克岛或澳大利亚其他地方合法居住至少 5 年中的 7 年。我们可能会要求您提供您在诺福克岛或澳大利亚其他地方居住了多长时间的证据
如果您不符合此要求,您可能仍然有资格申请签证,因为您现在或曾经居住在澳大利亚其他地方学习,并且在此期间:
- 您是通常居住在诺福克岛的人的受抚养子女
- 你还没满 25 岁
- 您符合或已经满足条件 8105 的要求,这是对学生的工作限制
如果您作为第二申请人申请此签证,则无需满足这些居住要求中的任何一个
满足品格要求
您必须符合我们的品格要求。
健康体检
临时居民返回(159类)签证持有人
如果您的 159 子类签证符合永久签证标准,您可能不需要再次进行健康检查。如果您需要它们,我们会通知您。
所有其他申请人
对于所有其他申请人,包括在澳大利亚出生的159类签证持有人的孩子,如果您需要,我们需要通知您。
详细了解健康要求。
没有被取消签证或之前的申请被拒绝
当我们对您的申请做出决定时,我们将考虑您的移民历史,这意味着如果您的签证被取消或拒绝,您可能没有资格获得此签证。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您的签证被取消或申请被拒绝,您仍然可以申请永久签证,请参阅澳大利亚申请限制 (129KB PDF).
如果从澳大利亚境外申请签证,请参阅我可以去澳大利亚吗。
如果您需要移民帮助,请参阅谁可以帮助您申请签证。
第 1 步:申请前须知
您需要一本有效的护照,除非您持有护照是不合理的
如果您打算获得新护照,您应该在申请签证之前这样做。向我们更新您的护照详细信息。
获取有关申请的帮助
只有一些人可以帮助您申请。如果您指定某人为您提供移民协助,他们必须:
- 注册移民代理
- 法律从业者,或
- 获豁免人士。
您可以指定任何人代表您接收与您的签证事宜有关的文件。
步骤 2:收集您的文件
您需要提供文件来证明您在申请中提出的要求。有些文件可能需要一些时间才能获得。您应该在提交申请时准备好它们,以减少处理过程中的任何延误。
提供准确的文件
提供准确的信息。看看如果您无法证明自己的身份或无法提供真实信息会发生什么。
身份证件
提供申请中所有人员的当前护照或旅行证件的传记页面的认证副本(这些页面显示您的照片、个人详细信息以及护照签发和到期日期)。
还提供:
- 国民身份证(如果有的话)
- 姓名变更证明
证明更名的文件包括:
- 结婚证或离婚证
- 澳大利亚出生、死亡和婚姻登记处或相关海外当局的姓名变更文件
- 显示您所熟知的其他姓名的文件。
资料文档
我们会告诉您是否以及何时需要获得无犯罪记录证明。
访问您的记录
作为诺福克岛移民许可证的前持有人,您的移民记录将包含在诺福克岛移民记录中。根据2016 年诺福克岛继续法律修正案(2016 年第 1 号措施)条例,APS 内政部(该部门)的官员有权访问这些记录并将其用于直接或间接产生的目的,相关,1958 年移民法、2007 年澳大利亚公民法和2015 年诺福克岛立法修正案.因此,该部门将能够验证您或您的父母是否是诺福克岛移民许可证的前持有人,以便对您的签证申请做出决定。但是,该部门可能仍需要要求您提供更多信息。有关上述条例的详情,请参阅解释性声明。
受抚养子女
提供您的出生证明的核证副本。
如果您在学习期间居住在或曾经居住在澳大利亚的其他地方,请提供:
- 您的出生证明的核证副本,以及
- 您离开诺福克岛期间的上学证明
告诉我们您正在获得帮助
提名某人:
- 接收您的信件,使用表格 956A 预约或撤回授权收件人 (301KB PDF)
- 提供移民协助,使用表格 956 指定注册移民代理、法律从业者或豁免人士 (308KB PDF)。
将书面通知或表格与纸质申请一起发送。
准备您的文件
翻译
将所有非英文文件翻译成英文。
在您的申请中提供原件和翻译文件。
澳大利亚的笔译员必须获得国家笔译员和口译员认证机构的认可。
澳大利亚以外的翻译人员不必获得认证。但是在每个翻译中,他们必须包括他们的:
- 全名
- 地址和电话号码
- 他们所翻译的语言的资格和经验
这些详细信息必须使用英文。
注意:您不需要任何文件认证。
步骤 3:申请签证
在纸上申请
填写以下申请表以申请此签证。
如果您在澳大利亚境内或境外申请,请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您的子类 808 确认(居留)签证申请:
诺福克岛签证申请
内政部
邮政总局 Box 9984
悉尼新南威尔士州 2001
澳大利亚
如果上述任何步骤不完整,您的申请可能无效。我们不处理无效的申请。如果是这种情况,我们会通知您,如果需要,请退回您的申请。
不要在申请时发送原始文件,只发送经过认证的副本。保留一份完整的申请副本作为您自己的记录,包括任何证明文件。
步骤 4:申请后
申请后会发生什么
当我们收到您的申请和文件时,我们会通知您。
澳大利亚境外
如果您从澳大利亚境外申请此签证,请不要安排前往澳大利亚,直到您被书面告知您已获得签证。在您离职、出售房屋或预订旅行之前,请等待我们的决定。
在澳大利亚
如果您在澳大利亚申请此签证,您可能有资格获得过桥签证,允许您在处理申请期间合法留在澳大利亚。如果您获得过桥签证 A (BVA),您可以在等待决定期间申请过桥签证 B (BVB)以在澳大利亚境外旅行。
申请中的错误
如果您在申请中犯了错误,请尽快告诉我们。
如果您在线申请,请填写表格 1023 错误答案通知 (168KB PDF)并将其附加到ImmiAccount中。
如果您以纸质形式申请,请将其发送到您发送申请的办公室。
如果情况发生变化,请告诉我们
申请后您需要告知我们的事项包括:
- 更改您的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或护照
- 您想撤回您的申请
了解如何告诉我们您的情况是否发生变化。
撤回您的申请
在对您的申请做出决定之前,您可以撤回您的申请。
新生儿童
如果你在澳大利亚生了孩子,你必须尽快告诉我们。为此,请执行以下操作:
- 填写表格1022 情况变更通知 (172KB PDF)
- 在表格中附上出生证明的核证副本
- 将它们邮寄到正在处理您的申请的办公室。
澳大利亚境外:如果您的孩子在澳大利亚境外出生,并且父母任何一方在孩子出生时是澳大利亚公民,则孩子可能有资格通过血统获得澳大利亚公民身份。
在澳大利亚:如果您的孩子在澳大利亚出生,他们将自动获得您和您的伴侣在孩子出生时持有的相同签证。如果父母任何一方在孩子出生时是澳大利亚公民或澳大利亚永久居民,则孩子出生时可能是澳大利亚公民。
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在应用程序中包括家庭成员。
申请帮助
如果您不再希望某人:
- 接收您的信件 - 填写表格956A 预约或撤回授权收件人 (301KB PDF)
- 提供移民建议 - 填写表格 956 指定注册移民代理、法律执业者或豁免人士 (308KB PDF)。
将书面通知或表格发送到您提交申请的办公室。
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谁可以帮助您处理应用程序。
步骤 5:签证结果
如果签证获得批准,我们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您:
- 签证开始的日期
- 签证准予号码
- 签证附带的任何条件。
如果签证未获批准,我们会通知您:
- 为什么签证被拒绝
- 您的评论权(如有)
- 寻求复审的时限。
来到澳大利亚
在你离开之前
检查您的旅行证件
您必须具备:
- 进入澳大利亚的有效签证
- 有效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
在边境
填写入境旅客卡
所有抵达澳大利亚的人都必须填写入境旅客卡。您将在机上提供此卡。
更快地离开机场
我们有一个使用面部识别技术和您的电子护照的自动化流程。如果您使用SmartGate,您也许可以更快地离开机场。
在澳大利亚
持有此签证后可以做什么
- 无限期留在澳大利亚
- 在澳大利亚工作和学习
- 参加澳大利亚的公共医疗保健计划,医疗保险
- 赞助您的亲戚来澳大利亚
- 在签证有效期内往返澳大利亚
- 如果符合条件,申请澳大利亚公民身份
要查看您的具体条件和工作权利,请使用VEVO。
在此签证上您必须做什么
您必须遵守所有澳大利亚法律。
如果情况发生变化,请告诉我们
您需要告知我们的事项包括:
- 更改您的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或护照
- 您想撤回您的申请
如果您的情况发生变化,请了解如何告诉我们。
往返澳大利亚旅行 5 年
自我们签发此签证之日起 5 年内,您可以多次往返澳大利亚。
如果您想在最初的 5 年旅行设施之后旅行:
- 您需要申请并获得居民返回(RRV),以便您可以作为永久居民重新进入澳大利亚
- 您可能还想考虑澳大利亚公民身份。如果您成为澳大利亚公民,则无需签证即可进入澳大利亚。您需要申请澳大利亚护照并使用它来离开和重新进入澳大利亚。查看有关澳大利亚公民身份的资格要求和当前处理时间的更多信息
要查看您的旅行设施何时结束,请使用VEVO。
证明您有签证
要证明您持有签证并向某人展示您的条件,请使用VEVO。
索取您的国际旅行记录,以获取您进出澳大利亚的旅行证明。
工作权力
您受澳大利亚工作场所法律的保护。查看您的工作场所权利和应享权利。
带上家人
作为澳大利亚永久居民,您也许可以担保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来澳大利亚。
要为您的家庭成员找到签证,请探索签证选项。
成为澳大利亚公民
一段时间后,您可能有资格获得澳大利亚公民身份。了解有关成为公民的更多信息。
出于公民身份的目的,您的永久居留权从以下日期开始:
- 如果您在澳大利亚,我们会授予签证,或者
- 您持此签证进入澳大利亚,如果您在我们授予签证时不在澳大利亚
离开澳大利亚
在你离开之前
检查您的旅行证件
您必须持有有效的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才能离开澳大利亚。
确保您的签证仍然有效
检查您的条件和您在VEVO的居民返回签证的到期日。
看看如果你的签证已经过期或即将过期,该怎么办。
在边境
更快地离开机场
我们有一个使用面部识别技术和您的电子护照的自动化流程。如果您使用SmartGate,您也许可以更快地离开机场。
离开后
证明你去过澳大利亚
索取您的国际旅行记录,以获取您进出澳大利亚的旅行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