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亲・访友签证
(注)“亲族",原则上指的是三代以内的血亲及姻亲关系。
- 申请签证时请通过本馆所指定的代办机构办理,原则上不接受个人申请。
- 各项材料均应在发行后3个月内提交(以下特定情况除外,材料上若标有有效期,则以材料标注为准)。另外,申请签证时所提交的材料,除护照、居住证等原件以外一概不退还。
持短期签证入境者,不能在日本国内从事盈利性活动。
1.所需材料
(1)在中国的申请人所需准备的材料
提交材料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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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签证申请表 |
贴付照片 竖4.5cm×横3.5cm,白底1张,提交前6个月内拍摄的 |
(b)护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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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户口本复印件 |
户口本首页及申请人本人页 |
(d)居住证等居住证明 |
仅限于户口不属于本馆管辖区域内的申请人 ※持有北京市电子居住证或者电子居住登记卡的申请人,提交签证申请时,需提供由派出所发行的《北京市居住证(卡)确认单》原件。 |
(e)能证明与在日亲属或朋友关系的材料 |
亲属关系:亲属关系公证书、出生医学证明书等(亲子关系、兄弟姐妹关系的证明材料没有有效期限的要求,夫妻关系的证明材料要求是发行3个月内的) 朋友关系:照片、书信、电子邮件往来、社交软件上的聊天记录等 |
(2)在日担保人所需准备的材料 (可提交复印件)
提交材料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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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身元保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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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住民票 |
标明所有家庭成员及其关系 ※1 所有住民票上,不要记载「个人编号(個人番号)和住民票CODE(住民票コード)」。 ※2 外籍人士除上述※1外的记戴事项中不可有省略。 |
(c)在职证明 |
・公司经营者请提交法人登记簿滕本・个体经营者请提交营业许可证或确定申告书(控)的复印件・靠年金生活等无业者需附为什么不能提交在职证明的理由书(任意格式) |
(d)标有最新总收入金额的:・课税(所得)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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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提交左边所指材料的任意一种,不能使用源泉征收票。・提交的确定申告书(控)的复印件要有税务署的受理印,e-Tax的话,要有“受理通知”及“确定申告书”的标识。・如果无法提交左边所指材料,请出具无法提交该材料的理由书(任意格式)以及证明担保人收入或者所得的资料(比如,银行存折的复印件,工资证明书等)。 |
(e)有效的在留卡正反两面的复印件 |
外籍人士 |
(注1) 申请人为两人以上时,请将其中代表者的个人信息填写在身元保证书上,另外做成一份全体申请人的名单表,与申请材料一起提交。
(注2) 外国人做担保人时,原则上需具有下述任何一种在留资格并现居住在日本(在留期间需为「3年」以上)。
a.「外交」、「公用」、「永住者」、「特别永住者」(被抚养者除外)
b.「教授」、「艺术」、「宗教」、「报道」、「高度专门职」、「经营・管理」、「法律・会计业务」、「医疗」、「研究」、「教育」、「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企业内转勤」、「技能」、「日本人配偶者等」、「永住者配偶等」、「定住者」、「特定活动(特定研究活动・特定情报处理活动)」、「特定活动(高度学术研究活动、高度专门・技术活动或高度经营・管理活动)」
* 持「日本人配偶者等」、「永住者配偶者等」、「定住者」在留资格的被抚养者除外。
(注3) 持「留学」签证在日留学的邀请人邀请其亲属赴日时,若担保人是所在学校的专职教授或副教授,上述担保人所需材料中(b)、(d)、(e)不需要提交。
(注4)日本国文部科学省奖学金获得者作为邀请人邀请其亲属赴日时,除下述(3)材料的「住民票」、「有效的在留卡(外国人登录证明书)正反两面的复印件」外还需提交国费外国人留学生证明书、奖学金受给证明书或入学许可证(其中需明确标明国费留学生身份、奖学金支付期间、金额、所属大学的院系、在学资格)的任意一份材料。可以不提交上述(2)材料。
(3)邀请人所需准备材料 (可提交复印件)
提交材料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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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邀请理由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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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停留日程表 |
填写样式请参考 |
(c)住民票 |
标有家庭所有成员及其关系 ※1 所有住民票上,不要记载「个人编号(個人番号)和住民票CODE(住民票コード)」。 ※2 外籍人士除上述※1外的记戴事项中不可有省略。 |
(d)在职证明及在学证明 |
・公司经营者提交法人登记簿滕本・个体经营者提交营业许可证或确定申告书(控)的复印件・靠年金生活等无业者需附为什么不能提交在职证明的理由书(任意格式) |
(e)有效的在留卡正反两面的复印件 |
外籍人士 |
(f)能佐证赴日目的的材料(根据需要) |
目的为照顾分娩、照顾病人、参加婚礼典礼时,需提交医院的诊断书、结婚典礼场所的预约证明等。另外,邀请目的为照顾分娩时,需提交写明预产期的医院诊断书,而不足母子手册复印件。 |
(注1)申请人为两人以上时,请将其中代表者的个人信息填写在邀请理由书上,另外做成一份全体申请人的名单表,与申请材料一起提交。
(注2)在日担保人和邀请人为同一人时,上述(c)、(d)、(e)不需要提交。另,根据审查需要,有时需追加提供上述以外的材料。
2.其他相关事项
(1)签证费
150元(代办机构将额外收取一定的代办费,详情请咨询各代办机构。)
(2)审查所需时间
本馆自受理翌日起第4个工作日发给结果(例如本周二受理,下周一发给结果)。 但因审查的需要,有可能在上述工作日内不能出审查结果,请提前申请。
(3)签证有效期
有效期为「3个月」,根据审查情况发给停留期限为「15天」、「30天」、「90天」的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