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居住签证(F-1)
【基本材料】签证申请表,1 张照片,护照,身份证,结核诊断书
签证种类 |
签发对象 |
所需材料 (以下蓝色斜体字部分为邀请方材料) |
在外同胞的配偶及 未成年子女 (F-1-9) |
已获在外同胞(F-4)资格者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 停留期 1 年, 有效期 1 年 |
1. 在外同胞(F-4)或访问就业(H-2)资格获得者的居所 申告证或签证、护照复印件 2. 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明等) 3. 居住地证明(租赁合同等) 4. 收入证明材料(所得金额证明、 源泉征收发票、工资明细等) |
访问就业资格者的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F-1-11) |
已获访问就业(H-2)资格者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 停留期 90 天,有效期 1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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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韩国小、中、高中 就学(F-4-30)的 亲父母 (F-1-9) |
在韩国小、中、高中就学的在外同胞(F-4-30) 之亲父母(’22.1.3.施行) ※ 停留期 1 年, 有效期 1 年 |
1. 在外同胞(F-4-30)资格获得者的居所申告证 2. 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户口本、 出生证明等) 3. 韩国小、中、高中在学证明(校长开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