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签证(F-2)
【基本材料】签证申请表,1 张照片,护照,身份证,结核诊断书(※ 只认可使馆指定医院开具的结核诊断书)
签证种类 |
签发对象 |
所需材料 (以下蓝色斜体字部分为邀请方材料) |
韩国公民的 未成年外国子女 (F-2-2) |
取得韩国国籍的中国国籍的子女等 具有多重国籍者除外 ※ 停留期90天以内,有效期三个月 |
1.邀请函(指定格式) 2.居民登录证复印件 3.韩国公民和未成年子女关系及有抚养权的证明材料 4.身元保证书(指定格式) ※ 如邀请人有配偶,配偶的身元保证书也需提交 5.如无法证明抚养权关系时,提供与未成年子女同一 国籍的亲属或监护人的同意书。(如无亲属或监护人,提供 无亲属和监护人的证明材料或公证材料) 6.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7.亲属关系证明(亲属关系陈述书,照片等) |
永久居留资格(F-5) 持有人的配偶(F-2-3) 及未成年子女(F-2-3) ※ F-5 持有人配偶及未 成年子女 (F-2-3)停留 期 1 年以内,有效期 三个月 |
- 永久居留资格(F-5)持有人的配偶 (F-2-3) ※ 若邀请人依韩国出入境管理法施行令 别表 1-3 中第 2 号取得永住资格(F-5), 必须在取得资格满三年后申请 |
[F-5 配偶所需材料] 1. 邀请函(指定格式), 结婚背景陈述书(指定格式) 2. 外国人登录证复印件 3. 身元保证书 (指定格式,保证期限:自入境之日起 2 年) 4. 婚姻关系证明材料 (永久居留资格持有人所在国家行政机关签发的材料) 5. 邀请人经济能力证明材料 - 所得金额证明源(国税厅签发),在职证明,银行账户交 易明细,信用信息查询书(全国银行联合会签发) ※以申请日为标准,过去一年本人或同一户主下的直系 亲属及配偶(被邀请人)的收入总和需超过韩国银行发 布的前一年人均国民总收入(GNI)。 2023 年度人均国民总收入(GNI)为 44,051,000 韩元 (数据来源于韩国银行经济统计系统) 如共同居住的亲属人数为 3 人以下时,收入总和需达到 GNI 的 70%以上(30,835,700 韩元) <免除收入条件的情形> - 邀请人和被邀请人之间如生育子女或已怀孕等 有人道主义事由的情形 - 在邀请人取得永住资格前被邀请人已作为配偶办理 外国人登记(例:F-1、F-3)并一直在韩国国内居留的情形 6. 居住证明材料 - 房地产登记簿誊本、租赁合同(如有) 7. 双方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自申请签证之日起 3 个月内签发) 须在公证及认证后提交,同时还须提交派出所签发 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 邀请人申请变更为永驻资格时,若已提交无犯罪记 录证明或为免除对象,可免提交 ※ 邀请人永驻资格变更后,在外国居住 6 个月以上的情 况,须提交居住国家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8. 婚姻双方健康证明(自申请签证之日起 6 个月内签发) - 医院级医疗机构或保健所核发的证明 - 除常规项目外还应含精神疾病、性病及艾滋病的检查内容 9.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籍不在本领区时应交居住证复 印件) 10. 如属再婚,需交离婚证或离婚判决民事调解书复印件 |
- 永久居留资格(F-5)持有人的未成 年子女(F-2-3) [F-5未成年子女所需材料] 1. 邀请函 2. 邀请人外国人登陆证复印件 3.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 父母的婚姻关系证明材料(永久居住 资格持有人所在国家行政机关签发 的材料) ※ 若属离异,需提交注明子女抚养 权的离婚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等材料 5. 家族关系证明材料(出生证明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