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2022年7月22日颁布的第5477号决议,哥伦比亚签证分为V类访问签证(含礼遇签证)、M类移民签证、R类居留签证。各类签证具体要求,请登陆哥伦比亚驻华使馆网站查询。
根据双边协议,持外交、公务护照(不含公务普通)的中国公民可免签入境哥伦比亚并停留30天。持香港特区护照者可免签入境哥伦比亚并在一年内最多停留180天。持澳门特区护照者入境哥伦比亚前需办妥签证。
哥伦比亚单方面采取便利中国公民入境措施,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可免签入境哥伦比亚,停留期为90天(入境后可向当地出入境管理局提出延期申请,获批准后可以再度延长停留期90天):
1、持有有效的申根成员国居留许可;
2、持有有效的美国居留许可;
3、持有有效的C类或D类申根签证;
4、持有除C1类过境签证以外的其他任何种类有效美国签证。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我国公民入境哥伦比亚之日,所持的美国、申根成员国签证或居留许可剩余有效期须超过180天。
二、哥伦比亚出入境管理部门确定的边境口岸为:波哥大、巴兰基亚、布卡拉曼卡、卡利、卡塔赫纳、麦德林等机场;巴兰基亚、卡塔赫纳等海港;阿劳卡内河港口,库库塔等陆路口岸。
三、哥伦比亚规定以下情况将被视为非法入境:
(一)在非规定边境口岸地点入境。
(二)在入境地点逃避或未经移民局检查入境。
(三)未持相应证件或持假证件入境。
(四)在合法入境后逾期滞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