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巴两国政府间协议,持外交、公务、公务普通护照人员免签,中方有关人员一次免签入境停留期不超过30天,如需停留更长时间,经巴移民局批准,最长不超过90天。2019年5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拿马共和国政府关于互为对方持普通护照人员颁发多次有效签证安排的协定》正式生效,两国持普通护照人员因商务、旅游及探亲前往对方国家,可获五年多次入境签证,每次停留时间不超过90天。中国公民因私赴巴需向巴拿马驻中国使馆领事部申请签证,签证手续较多,办理周期较长。若持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韩国、英国、新加坡和欧盟签发的多次有效、之前在颁发国使用过且剩余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的签证,或有上述国家及地区的居留卡,可免签进入巴拿马,停留期限最长为30天。
具体事宜可咨询巴拿马驻华使馆领事部,电话:010-65325981(从中国拨打),0086-10-65325981(从国外拨打)。
巴移民局对部分旅客审查有时较严格,被审查旅客入境需等待较长时间核查,直至确认无误方才放行。护照签证无问题但对访巴目的有疑问时,巴移民局有时会采取放行的同时暂扣护照的做法,发给当事人绿色入境卡,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前往移民局总部领取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