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中巴两国互免签证协定,中国公民持外交、公务、公务普通及普通护照者可免签入境巴哈马停留不超过30天。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者也可免签入境巴哈马停留不超过90天。中国公民如欲在巴哈马境内停留超过30天的,或者在巴哈马学习、居留、工作等应在入境前申请签证或相关入境许可。
旅客入境巴哈马时应填写入境登记卡,经移民局查验有效护照后放行。赴巴旅游的中国公民入境时还需持有当地酒店订单和返程机票,否则可能被拒绝入境。巴哈马移民官根据中国公民入境目的给予7至30天不等的停留许可,请旅客入境时留意有效停留期,避免逾期停留。我公民可在停留期届满前向巴移民局申请延长停留期,最长不超过30天。巴对非法移民打击力度加大,任何国家公民如超期滞留,都可能会因涉嫌非法移民被巴移民局抓扣、遣返。
签证有关具体要求与手续,请向巴哈马国驻华使馆查询。巴哈马驻华使馆电话:+86-10 65322922,电子邮箱: info@bahamasembassy.cn , 网址: www.bahamasembassy.cn
巴哈马海关人员对旅客行李进行随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