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籍
布国籍法规定:
1、出生情况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具有布国籍:合法出生、出生时父亲具有布国籍,或出生时父亲已去世,但去世时仍是布国籍,不论本人是否在布出生,均具有布国籍;本人系私生子,父子血缘关系经自愿承认、合法化或法律认可得以确立,若父亲具有布国籍,不论其母子血缘关系如何,本人具有布国籍;本人系私生子,父子关系不成立,母子血缘关系经自愿承认或法律承认得以确立,若母亲具有布国籍,本人具有布国籍;父亲否认与本人的父子关系,若当时其母亲具有布国籍,本人具有布国籍。
2、满足下列法定推断之一的,具有布国籍:出生于布隆迪,父母均无可考资料;在布发现之弃婴;父亲(或母亲,如父子关系未确定)为布国籍获得者或重获者的未成年人。
3、配偶为布隆迪人,本人可通过婚姻申报布国籍,但只有通过有效婚姻方可获得布国籍。
4、申请入国籍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申请时必须满二十一岁;如果是子女与父母同时申请,子女年龄不得超过二十岁。行为端正,且无不良行为或犯罪记录。热爱布隆迪,并能融于布社会。在布定居十年以上;如本人为布国民之配偶或在布隆迪进行专业技能经营,定居五年亦可。
5、所有布公民,根据法律所赋予的这一身份,有权获得双重国籍。具有双重国籍的布公民,在国外可享受领事保护。
居留
拟在布隆迪长期工作、生活外国人,入境后需向布移民局申请居留签证。办理居留签证需提交申请信、护照、工作证明、住宿证明等证明,申请人将材料送交移民局接待处后,几天内移民局会电话通知当事人去移民局取证。根据经验,当事人应主动询问情况,否则你的申请将会石沉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