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证
(一)免签待遇:
1、中国公民持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者可免签入境,停留期为6个月内累积停留不超过90天;
2、自2017年1月15日起,中国公民持有效中国普通护照赴塞尔维亚旅游、经商或探亲,每次入境后可免签停留不超过30天;持旅行证等人员不适用免签政策;如需在塞停留逾30日或在塞学习、居留、工作、从事媒体报道等须经塞方主管部门事先批准的活动,应在入境前申办签证;
3、自2014年11月8日起,凡持有效美国、英国、申根及欧盟成员国签证或居留许可的中国公民,在此签证或居留有效期内,可免签入境塞尔维亚或在塞中转,停留期为6个月内累积不超过90天。此项免签政策与中塞互免签证协议不冲突,也不适用于持旅行证等人员;
4、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持有效护照可免签入境塞尔维亚,停留期不超过14天,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持有效护照可免签入境塞尔维亚,停留期为180天内不超过90天。
(二)申办塞尔维亚免签政策规定以外的签证须提供:
1、剩余有效期至少90天的有效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且至少有2页空白页;
2、邀请函:
(1)因私访问——由塞尔维亚相关部门公证的邀请函;
(2)商务访问——塞尔维亚公司出具的正式邀请函(注明商务的性质,预计访问期限以及公司名称,地址或拟要访问的机构);
(3)旅游——旅行社开具的旅费缴纳证明(发票或付款收据等)。
3、填写好的签证申请表(PDF格式);
4、照片(3.5x4.5 cm);
5、往返机票或旅行日程(若乘车旅行,国际驾驶执照和保险复印件);
6、在塞尔维亚停留期间有足够资金的证明(每天最少50欧元,可以是现金、银行证明、旅行支票、信用卡或信用保证书);
7、健康保险;
8、签证费。
二、审批程序
申请人可将上述申请材料送交或邮寄塞尔维亚驻中国大使馆或驻上海总领馆。使(领)馆接收申请人的材料后,将通过塞有关部门调查邀请人在塞的相关情况,如公司地址、经营状况等。签证申请通常需要三个多星期的时间。申请人须持护照和有效签证入境,边防检查人员登记持照人姓名、护照号码、签证号码后才能放行。
自2011年1月1日起,塞尔维亚对申请赴塞签证的中国公民仅收取2欧元的签证贴纸费。
三、注意事项
(1)发签证时护照有效期至少90天;
(2)持短期访问签证,自第一次入境塞尔维亚的6个月内,一次不间断停留或总的连续停留期限,不应超过90天。持有效期为一年的多次出入境短期访问签证,最长可停留180天;
(3)一次停留时间需超过90天的,须提供在塞尔维亚停留的证明。
(4)未成年儿童与父母一方出行,需提交经过公证的另一方父母出具的委托书。未成年儿童与第三人出行,需提交经过公证的父母双方或监护人出具的委托书。
具体签证规定可参考塞尔维亚驻华使馆相关网站,详情亦可咨询塞驻华使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