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关要求
从非申根区国家入境时,需申报(入境时请走红色通道)的物品包括:
1. 现金(如欧元、美元、人民币等)或等值可流通证券(如旅行支票等)价值总和等于或超过10000欧元,请务必在入、出关前向海关申报。发现未申报或申报内容作假的,海关有权没收超量部分并根据携带现金总额处以罚金。特别提醒,团组通关时,携带现金数额以每个自然人实际携带数额为准,不按团组人数平均计算,请避免由团内一人携带全团现金。
2. 携带价值超过430欧元的商品;
3. 陆路入境时,携带超过40支香烟或100支小雪茄或50支雪茄或50克烟草或20毫升烟液或120克鼻烟;航空入境时,携带超过200支香烟或100支小雪茄或50支雪茄或250克烟草或20毫升烟液或120克鼻烟;
3. 超过1升的酒精饮料(酒精含量超过22%)或超过2升的酒精饮料(酒精含量低于22%)、超过4升的葡萄酒或超过16升的啤酒;(不允许携带俄罗斯生产或产地为俄罗斯的酒精饮料)
禁止入出境爱沙尼亚的物品有:
枪械、弹药、警用及特种兵用的特别装备;瓦斯枪弹、罐装催泪气体或麻醉气体;爆炸物和花炮制品;激素和血液制品、疫苗;有毒或带放射性的物质或材料;通讯器材(发射高频信号的设备);各种假冒伪劣商品,如衣服、鞋类、手表等;盗版物品、包括各种盗版光盘和音像制品等(建议保存所购光盘、音像制品的购物凭据); 钻石、宝石(除随身携佩带之外)和稀有金属;带有未成年人色情和淫秽图像的制品;毒品;管制刀具;超过50年的文物(年限截止到出境时);可能破坏爱当地生态系统的外来物种。
爱沙尼亚海关相关规定具体请查阅其网站:
https://www.emta.ee/en/private-client/consignments-travel-settlement/travel/third-country-estonia
爱沙尼亚塔林机场设有退税服务,中国公民办理退税须符合以下条件:购买商品的金额超过38欧元,且商品发票不得超过3个月。
二、入境检疫流程
防疫要求:爱沙尼亚对中国公民入境检疫方面无特殊规定。
三、动植物检验、检疫要求
禁止入出境爱沙尼亚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包括: 肉制品及奶制品(未开包装的医用婴儿奶制品和婴儿食品除外,每人最多2公斤);鸟类、活鱼、蜜蜂、畜禽食品、动物饲料、皮制品、天然毛皮、蜂蜜和蜂蜡、植物和植物食品。
入境爱沙尼亚的宠物必须植有身份芯片或具有明显身份标识;必须有身份文件、狂犬疫苗接种证书等手续。相关规定可查询:
https://pta.agri.ee/en/animals/travelling-pet
四、常用联系方式
爱沙尼亚税收与海关局咨询电话:00372-8800810或8800814,邮箱:tollinfo@emta.ee, 网址:https://www.emta.ee/
塔林机场问询处电话:00372-6058888, 网址:https://www.tallinn-airport.ee/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