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留意伊朗海关关于携带物品出入境的有关规定并自觉遵守,勿携带违禁品或超量物品出入境,避免因此导致出入境受阻并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甚至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不准携带出入境的物品包括:酒水、含酒精的饮品、猪肉及相关制品、赌具、迷幻药物、武器、弹药、爆炸品、色情书刊、诋毁伊斯兰教和伊朗国家形象的一切书籍和音像制品及其他被伊朗法律禁止携带的物品。伊朗禁止持有、走私含酒精饮品,违者恐面临罚款、监禁或鞭刑。
三、伊朗海关对几类主要物品的携带规定:
1、藏红花和干果:可携带不超过100克藏红花和10千克干果出境。
2、鱼子酱:可携带正规渠道(具有发票)购买的不超过125克的鱼子酱出境。
3、地毯:可携带不超过20平方米的地毯出境,具有特殊的国家和历史价值的地毯也禁止携带出境。严禁携带地毯前往伊拉克、叙利亚和沙特。
4、货币:可携带不超过5000欧元或等值外币出境。如超过5000欧元,需要向伊朗海关申报,或者出具银行证明。
5、金银:最多可携带150克黄金和3千克银饰作为个人物品出境,但是具有特殊历史价值的除外。如果饰品上镶嵌有钻石、蓝宝石和祖母绿等宝石,总重量不可超过1克拉。
6、文物:携带具有重要文化、艺术和考古价值的物品出境是非法的,例如古董、艺术珍品、手稿、书法作品和珍贵硬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