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留入籍

2024-04-12 16:48

一、居留

一次入境签证停留期限为签证页上注明的停留期限。

土内阁2011年10月通过法令,修改外国人在土停留期有关规定,将外国人在土停留时间改为“180天内不超过90天”,2012年2月1日生效。此规定亦适用于免签证护照持有人,免签人员在入境口岸由土方加盖签证章以确定入境时间。对免签时限和签证有效期不足90天者,如有需要,可在土境内申请延期至90天。

如果计划或不得不在土耳其停留超过所允许的期限,需取得土耳其内政部移民局的批准,办理居留许可证。居留申请一般需要满足三个条件,可核实的居住地、生活收入证明和缴纳医保。

在土耳其就业、留学等长期居住的外国人需要在所在地的移民局申请办理居留证。居留许可证应该在抵达土耳其后30天内到当地的移民局申请办理。申请人一般需要提供工作许可证、工作签证、学习签证或研究签证、一封说明本人详细情况的信(比如是否工作、学习以及与土耳其公民结婚等)。一旦取得土耳其居留许可证,可在居留证有效期内多次进入土耳其,无需再次申请入境签证。如果需要延期居留许可证,应在到期前及时办理延期或更新手续。如果居留许可证即将到期或已经到期,离开土耳其之前需要延期居留许可证。费用:请查询网站https://www.goc.gov.tr/belge-bedeli-ve-harc-miktari。在土耳其留学、就业须申请对应的居留种类。无证就业将会被遣返。超过签证停留期却没有办理居留证的外国人在出境时可能面临罚款、不可再次入境等处罚。具体可查询https://www.goc.gov.tr/ikamet-izni-cesitleri网站。

二、入籍 

土耳其国籍法于1964年生效。其中重要的规定有:(1)在赋予原始国籍上采取血统主义与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第一条规定,“由土耳其籍父亲或母亲在土境内或境外所生的子女自出生之日起即为土公民。”第四条规定,“在土出生而不能随父母获得国籍者,自出生之日起即为土公民。”(2)默认双重国籍,表现在并不笼统规定加入土籍者需脱离外籍和加入外籍者需脱离土籍。但持有双重国籍者如果“在土境外不间断居留七年以上未进行证明其与土保持联系及保留土籍之正式联系,”将丧失土籍。土耳其在德国有200多万移民,其中多拥有土德双重国籍。(3)国籍的加入或退出采取自愿申请和政府机关审批相结合的原则。第二十一条规定,“要求退出土籍或加入外籍者,在土境内应向当地最高行政长官或土境外的使领馆提出申请,由该机关将所需的案宗递交内政部。”

符合在土耳其连续居住五年、与土耳其公民结婚等相应条件的外国人可以申请土耳其国籍,具体可查询土耳其内政部人口与国籍管理总局网站。

责编:小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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