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不承认双重国籍,移民政策较为严格,对留学生和外国投资者一般只发给非移民签证。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
一、亲属移民
根据泰国移民法规定,中国公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赴泰国移民定居:配偶或父母(包括养父母)是泰国公民、20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含养子女)是泰国公民、兄弟姐妹是泰公民、泰国移民法律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者。
具备以上条件者,可委托在泰国居住的亲友,向泰移民局提出申请;或申请人持有关证件,向泰国驻华大使馆提出申请,申请须递交的证件包括:泰国亲友身份证影印件,泰国亲友的经济收入证明书或财产状况证明书,特别要提供房屋等不动产证明书,泰国亲友与申请人之间的关系认定书,泰国亲友的有关信件,本人的护照和照片等。泰国驻华使馆领事部接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报泰国移民局,对申请进行审查认定,经核实,泰国驻华使馆官员将向申请人签发移民签证,申请人可持移民签证赴泰国定居。
二、结婚移民
外国人与泰籍人士结婚可以申请永久居留资格。根据泰国籍法,子女出生在泰国,父母一方是泰国人就可取得泰籍。
三、工作居留
根据泰国促进投资法等法律申请工作的外国人,必须在入境泰国之日起30天内,或者在得知获准工作之日起30天内,提出申请工作证。违者将被处罚款最高至1000铢。
外国人如需在泰工作,不管其有无在泰居留权,都必须事先申办工作证。否则将被判处监禁最高至3个月和罚款最高至5000铢。
外国人如违反1980年《关于禁止外国人从事的职业法令》,将被判处徒刑最高至5年和罚款2000至100000铢。
工作证必须随身携带或者存放于办公室,以便检查。违者将被罚款最高至10000铢。
如需改变现有工作性质、地址或单位,须事先获得批准,否则将被判处监禁最高至1个月和罚款2000铢。
根据促进投资法等法律获准延长工作期限的外国人,必须在获知批准之日起30天内,到所属区域的劳工部就业厅劳务办公室提出申报,违反者罚款最高至500铢。
如工作证到期后还需继续工作,必须事先提出延期申请,否则将被判处监禁最高至3个月、罚款最高至5000铢。
如工作证损坏,必须在发现之日起15天内提出申请换发新本,否则将被处以最高500铢的罚款。
如外国人更改姓名、国籍、地址或公司,必须尽快提出申请更改。
如停止工作,必须在停止之日起7天内交还工作证, 否则将被罚款最高至1000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