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籍及移民政策
根据菲律宾《双重国籍法》,菲律宾承认双重国籍。在菲律宾本土出生但已加入其他国籍的菲律宾人在宣誓效忠后,可保留或重新获得菲律宾国籍。
根据1940年菲律宾移民法,菲律宾对移民实行配额管理。配额移民签证只签发给与菲律宾建立外交关系、并给予菲律宾公民同样互惠待遇国家的公民。依据菲律宾新法规,只有具备特殊科学、教育和技术知识,在菲律宾有切实可行投资的外国人才能够申请这种签证。移民签证由移民局长签发,每种国籍的外国人每年限制50人申请移民签证。
为吸引中国公民来菲律宾投资,菲律宾移民局2008年决定给中国公民颁发永久居民签证 (PRVs)。通过办理投资移民、退休移民或与菲律宾人结婚可获得永久居留签证(每年名额限 50 人)。
二、特别提示
来菲律宾前,应办好相关留居手续,取得合法居留权。逾期居留、居留手续不完备、从事与签证种类不符的活动等都违反菲律宾移民法,将有可能被拘捕、罚款并遣返。
近年来,菲律宾海关总署、国家警察局、国家调查局对位于马尼拉中国城附近的“一路发”小商品市场展开联合执法行动,查处涉嫌通过走私渠道进入菲律宾的商品。部分中国商贩因无法出示清关单据或进货单据,商品被查扣并被采取法律措施。据菲律宾有关法律规定,外国公民在菲从事零售业属违法行为。为此,中国大使馆特提醒在菲律宾或拟来菲律宾的中国公民,注意遵守菲律宾有关法律规定,依法经商,不要从事与签证目的不符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