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工人员应该怎样诊断职业病

2016-06-15 16:18 作者:职业病网

    务工人员该怎样诊断职业病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国家卫生计生委、安全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总工会4部门联合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法定职业病有十大类132种。

 

 

    职业病诊断应首先向职业病诊断专家进行咨询,目前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专门设立了职业病体检中心和开设职业病门诊;苏大附二院针对辐射职业病等专业机构提供专业的检查。

 

    劳动者要求进行职业病诊断前,应当填写《职业病诊断就诊登记表》,并向诊断机构如实提交以下资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劳动者如有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等;到医院进行诊断检查,以方便职业病患者的早期诊断和治疗。

 

延伸阅读

  一、什么叫做“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并公布。

  二、哪些是职业病?

  根据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今年4月最新颁布的《职业病目录》的规定,法定的职业病现有10大类,115种。这10类包括: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 中毒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 皮肤病 、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和其他职业病。

  三、职业病危害

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职业因素。职业病危害分布很广,其中以煤炭、冶金、建材、机械、化工等行业职业病危害最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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