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过敏体质者如果注射伤寒、副伤寒、百日咳死疫苗、狂犬疫苗,异种动物血清等制剂后,有可能发生猝死,应慎用。
(2)免疫缺陷病患者不可注射活疫苗制剂。如注射死疫苗或类毒素制剂,虽无危险,但不产生抗体或效果差。
(3)应用免疫抑制剂的患者,只能在停药2~4周后方可接种活疫菌,但死疫苗、类毒素和抗毒素在用药期间均可接种。
(4)凡高烧、严重心血管疾病、肝病、肾病、活动性肺结核、活动性风湿病、急性传染病、严重高血压、糖尿病人,均不宜接种,以防疾病恶化。
(5)孕妇也不宜注射、以防流产或早产。另外,妇女经期可暂缓注射。
(6)湿疹或其他严重皮肤病患者不宜接种牛痘苗。
但免疫接种禁忌也不可绝对化,在确须接种时,可采取下列措施:(1)进行被动免疫接种;(2)稀释后可小剂量多次注射;(3)于注射前两日服用抗组胺药;(4)注射前先进行皮肤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