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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从业人员体检资质的保健中心按照各地卫计委有关从业人员体检的规定执行。
温馨提示:请准备好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通过审核后,即可享受停征服务,无法提供以上所需材料或者材料不全者,将不享受停征服务,请自费办理,其他不在《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体检项目内的检查化验项目不在此停征范围内,需付费办理
附件:
关于对停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和出入境检验检疫费等有关事宜补充说明的函(质检财函[2017)142号)
免征检验检疫费实施细则(质检财函[2017)1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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