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来华定居、任职、就业、学习在华居留1年或1年以上的外国人

1.凭境外医疗机构的体检证明免费换发验证证明;境外医疗机构的体检证明缺项的,免费加做漏检项目。

2.对无境外医疗机构体检证明的来华定居的外国人,须凭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实施免费传染病监测体检。

3.对无境外医疗机构体检证明的来华任职、就业在华居留1年或 1年以上的外国人,凭有效签证和各地外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实施免费传染病监测体检(仅限首次入境)。

4.对无境外医疗机构体检证明来华学习、在华居留1年或1年以上的外国人,须凭学校出具入学通知书、有效签证等证明文件实施免费传染病监测体检(仅限首次入境)。

温馨提示:请准备好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通过审核后,即可享受停征服务,无法提供以上所需材料或者材料不全者,将不享受停征服务,请自费办理,其他不在《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体检项目内的检查化验项目不在此停征范围内,需付费办理

 

 

附件

关于对停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和出入境检验检疫费等有关事宜补充说明的函(质检财函[2017)142号)

 

免征检验检疫费实施细则(质检财函[2017)1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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