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髓灰质炎黄皮书

脊髓灰质炎黄皮书


概述

脊髓灰质炎,亦称“小儿麻痹症”,由脊髓灰质炎病毒引起,为急性传染病。病毒主要包括1、2、3三种血清型,其中引起瘫痪的主要为1型。病毒对神经元具有侵害性,导致神经元变性、坏死,严重时导致患者瘫痪。人类是其唯一的天然宿主,主要通过粪口途径传播。大部分感染者(90%-95%)为隐性感染,表现无症状。部分患者可有发热、头痛、咽痛、倦怠等症状,而由于病毒可侵犯神经系统,患者还可能出现瘫痪等临床表现,重者甚至因呼吸肌麻痹致死。

不同临床分型之间的症状呈现差异,从隐性感染、到非特异性流感样症状,再到严重时的急性弛缓性瘫痪,甚至可以危及生命。瘫痪型脊髓灰质炎的患者会出现前驱期、瘫痪前期、瘫痪期、恢复期和后遗症期这五个病程阶段。其传播途径主要是粪口途径,病毒经口进入肠道后在肠道中繁殖。

目前尚无针对脊髓灰质炎病毒的特效药,治疗主要为对症支持治疗以及促进神经肌肉功能的恢复。接种疫苗是最主要的预防手段。全球还未完全消灭脊髓灰质炎,入境野生病毒导致的病例仍存在风险。

脊髓灰质炎的诊断主要依赖于病史询问、临床表现和相关实验室检查,包括粪便病毒分离和(或)血清特异性抗体检测等。预后根据病程类型和病情严重程度的不同而有差异,病情较轻的患儿能顺利恢复,但重症瘫痪型则可能导致严重后果。

传染性病原体:脊髓灰质炎病毒(血清型1、2、3)

流行:1型野生脊髓灰质炎病毒(WPV),仅在阿富汗和巴基斯坦流行;循环疫苗衍生脊髓灰质炎病毒(cVDPV),非洲和亚洲国家

暴露和感染风险最大的旅行者类别:任何未接种疫苗或疫苗接种不足的旅行者前往当前或最近有脊髓灰质炎病毒传播的国家

预防方法:脊髓灰质炎是一种疫苗可预防的疾病

诊断支持:国家卫生部门


传染性病原体

脊髓灰质炎病毒(肠道病毒属)是具有单链RNA基因组的小型无包膜病毒。脊髓灰质炎病毒可通过氯、甲醛、热和紫外线迅速灭活。脊髓灰质炎病毒有 3 种血清型,即 1、2 和 3,它们之间可引起最小的异型免疫。


传播

当病毒通过口腔进入并在喉咙和胃肠道中繁殖时,就会发生传播。病毒可以在鼻咽分泌物中排泄 1-2 周,在粪便中排泄 3-6 周,即使在感染后没有症状的人中也是如此。通过口腔和粪-口途径在人与人之间传播。


流行病学

在疫苗问世之前,野生脊髓灰质炎病毒(WPV)感染在世界范围内很常见,在温带地区夏季和秋季出现季节性高峰和流行。在灭活脊髓灰质炎病毒疫苗(IPV)和口服脊髓灰质炎活疫苗(OPV)获得许可后,脊髓灰质炎(脊髓灰质炎)发病率迅速下降。

全球根除脊髓灰质炎行动(GPEI)始于1988年,以美洲取得的成功为基础,在阻断全球野生脊灰病毒传播方面取得了巨大进展。2型野生脊灰病毒最后一次分离是在1999年,并于2015年被宣布根除;3型野生脊灰病毒最后一次被发现是在2012年11月,并于2019年被宣布根除。2021年,只有阿富汗和巴基斯坦这两个国家持续存在1型野生脊灰病毒地方性流行。尽管在全球消灭野生脊灰病毒方面取得了成就,但疫苗接种覆盖率低的无脊髓灰质炎国家在输入野生脊灰病毒后仍面临脊髓灰质炎暴发的风险。例如,2022年2月,马拉维的一个人(2021年11月开始瘫痪)被确定为1型野生脊灰病毒,这是在非洲被证明没有本土野生脊灰病毒(2020年8月)18个月后。从这名患者身上分离出的病毒与2019年在巴基斯坦发现的1型野生脊灰病毒谱系有遗传联系。

常规免疫接种中口服脊髓灰质炎覆盖率低的国家也面临出现脊髓灰质炎病例和由循环疫苗衍生脊髓灰质炎病毒(cVDPV)引起的疫情的风险。

由于2006年至2014年期间发现的循环的疫苗衍生脊灰病毒病例中>90%为2型血清型,因此所有使用口服脊髓灰质炎疫苗的国家于2016年4月从三价口服脊髓灰质炎疫苗(tOPV,包含血清型1、2和3)同步转向二价口服脊髓灰质炎疫苗(bOPV,含血清型1和3)。尽管如此,在2019-2020年期间,血清型2型循环的疫苗衍生脊灰病毒在26个国家造成了1445例脊髓灰质炎病例,而血清型1循环的疫苗衍生脊灰病毒在5个国家造成了46例病例,野生脊灰病毒在2个国家造成了316例病例。2021年,从23个国家的659例脊髓灰质炎病例中分离出循环的1型或2型疫苗衍生脊灰病毒血清型(数据截至2022年4月5日)。

前往当前或近期发生野生脊灰病毒或循环的疫苗衍生脊灰病毒疫情的国家的旅行者可能面临接触脊灰病毒的风险。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患有基础原发性免疫缺陷的人,这些缺陷会阻止对病毒产生足够的抗体反应;他们因野生脊灰病毒、循环的疫苗衍生脊灰病毒或接触最近接种口服脊髓灰质炎疫苗的人而长期感染脊髓灰质炎病毒和瘫痪的风险更大。


临床表现

大多数脊髓灰质炎病毒感染是无症状的;≈25%的患者在完全康复后会引起轻微疾病。根据脊髓灰质炎病毒类型,每 200 例感染中有 ≈1 例感染与麻痹有关,每 2000 例感染中有 ≈1 例感染。瘫痪影响 ≥1 肢体,严重时可导致四肢瘫痪、呼吸衰竭,极少数情况下可导致死亡。残余麻痹发生在 ≈2/3 的病例中,对于许多有残余缺陷的人,甚至对于一些完全康复的人来说,20-30 年后可能会出现虚弱或瘫痪的恶化,称为脊髓灰质炎后综合征。与儿童相比,发生瘫痪的成人通常病情更严重,预后更差。


诊断

脊髓灰质炎病毒可在急性病患者的临床标本(通常是粪便)中检测到。粪便标本中的脱落可能是间歇性的,并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减少,但脊髓灰质炎病毒可以在瘫痪发作后长达 60 天内检测到。在瘫痪发作后的最初 3-10 天内,也可以从口咽标本中检测到脊髓灰质炎病毒,但粪便标本是诊断的首选来源。脊髓灰质炎病毒很少在血液或脑脊液中检测到;在大多数情况下,血液抗体滴度对诊断没有帮助。

脊髓灰质炎病毒通过在培养细胞中分离病毒来检测。脊髓灰质炎病毒分离株的PCR检测可以确定血清型,以及它是野生脊灰病毒、疫苗衍生脊灰病毒还是疫苗(Sabin)毒株。脊髓灰质炎病毒分离株的基因组测序可以确定野生脊灰病毒的地理来源和自疫苗衍生脊灰病毒原始口服脊髓灰质炎疫苗剂量以来的估计传播时间。


治疗

脊髓灰质炎病毒感染尚无许可治疗,只能针对症状提供支持性治疗。两种抗病毒药物正在接受临床试验,用于治疗感染和排泄的疫苗衍生脊灰病毒的免疫缺陷患者。


预防

疫苗

健康防护建议

在前往野生脊灰病毒或疫苗衍生脊灰病毒传播地区之前,请确保旅行者已完成推荐的适合年龄的脊髓灰质炎疫苗系列。已完成初级系列接种的成年人如果前往这些地区,应终生接种单次灭活脊灰疫苗加强针。还建议,根据历史上跨境传播的证据,前往一些与野生脊灰病毒传播接壤地区的国家的成年旅行者终生接种单次灭活脊灰疫苗加强剂。这些建议仅适用于前往与输入性野生脊灰病毒感染者接触风险高的边境国家的旅行者(例如,将在医疗机构、难民营或其他人道主义援助机构工作的人)。

如果这些国家在过去12个月内有脊髓灰质炎病毒传播的证据,无论是野生脊灰病毒、活跃的野生脊灰病毒还是循环的疫苗衍生脊灰病毒暴发,或通过污水采样进行环境隔离,则认为这些国家存在野生脊灰病毒或疫苗衍生脊灰病毒传播。由于脊髓灰质炎病毒的传播是动态的,请参阅CDC的旅行者健康网站目标页面,了解各国最新的脊髓灰质炎疫苗建议。

国家/地区要求

2014年5月,世卫组织总干事根据《国际卫生条例》的授权,宣布脊髓灰质炎病毒的国际传播是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防止病毒进一步传播,世卫组织发布了针对停留>4周的旅行者和从有脊灰病毒传播风险的国家出发的居民的临时脊髓灰质炎疫苗建议。《国际卫生条例》脊髓灰质炎突发事件委员会每3个月举行一次会议,更新必须继续执行脊髓灰质炎疫苗临时建议以降低脊髓灰质炎病毒国际传播风险的国家名单。见最新版《国际卫生条例》报告。

脊髓灰质炎疫苗必须在离开脊髓灰质炎受影响国家之日前 4 周至 12 个月接种。请注意,长期旅行者和居民在离开这些国家时可能需要出示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证明,并在国际疫苗接种或预防证书 (ICVP) 上记录所有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情况。

成年人

在前往野生脊灰病毒或疫苗衍生脊灰病毒传播地区之前,未接种疫苗、未完全接种疫苗或疫苗接种状况不明的成年人应接种3剂:间隔4-8周接种2剂灭活脊灰病毒,接种第二剂后6-12个月接种第三剂。

免疫功能低下人群

免疫功能低下的旅行者及其家庭接触者可以安全地接种灭活脊灰病毒。虽然无法确保保护性免疫反应,但灭活脊灰病毒可能会为免疫功能低下的人提供一些保护。患有某些原发性免疫缺陷病的人不应服用口服脊髓灰质炎疫苗,并应避免在过去6周内与在海外接种口服脊髓灰质炎疫苗的儿童接触。

婴儿和儿童

所有婴儿和儿童都应在 2 岁、4 岁和 6-18 个月以及 4-6 岁时接种 4 剂 IPV。最后一剂应在 ≥4 岁时给药,无论先前的剂量是多少,并且应在前一剂后 ≥6 个月给药。如果第三剂是在 ≥4 岁时接种的,并且在前一剂后 ≥6 个月接种,则不需要常规 IPV 系列中的第四剂。如果在需要保护之前无法在推荐的时间间隔内进行常规系列接种,CDC建议采取以下替代方法:在≥6周龄时给婴儿接种第一剂,在第1剂后≥4周接种第二剂,在第2剂后≥4周接种第三剂,然后在第3剂后≥6个月接种第四剂。

如果在国际旅行前未完成适合年龄的系列接种,则在可行的情况下,按照上述建议的时间间隔接种剩余的灭活脊灰疫苗以完成完整系列接种。此外,完成加速计划的儿童仍应在 ≥4 岁时接受一剂 IPV,前提是自最后一次接种以来已经过去了 ≥6 个月。

怀孕和母乳喂养

如果孕妇未接种疫苗或未完全接种疫苗,并且由于计划前往野生脊灰病毒或疫苗衍生脊灰病毒活跃传播的国家或地区而需要立即预防脊髓灰质炎,则可以按照成人的建议接种灭活脊髓灰质炎疫苗。此外,母乳喂养也不是接种脊髓灰质炎疫苗的禁忌症。

注意事项和禁忌症

IPV可以用于腹泻患者。伴或不伴发热的轻微上呼吸道疾病、对先前剂量的 IPV 的轻度至中度局部反应、目前的抗菌治疗以及急性疾病的恢复期都不是疫苗接种的禁忌证。灭活脊灰病毒可以与其他疫苗联合接种。

安全性与不良反应

IPV给药后可出现轻微的局部反应(疼痛和发红)。不要对在上一剂疫苗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例如过敏反应)的人施用灭活脊灰病毒。由于灭活脊灰病毒含有微量的新霉素、多粘菌素 B 或链霉素,因此对这些抗生素过敏的人群在接种灭活脊灰病毒后可能会发生超敏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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