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艾滋病毒感染者的入境、停留、居住和治疗机会的规定
另请查阅您自己的外交部/外交部网站,或您访问的国家/地区的当地领事馆,了解作为您所在国家/地区的公民,无论您的艾滋病毒状况如何,都有哪些专门针对您的国家/地区公民的限制。
限制的类别是:
限制的类型包括:
我们没有发现任何基于艾滋病毒状况的官方限制进入美国的证据。
根据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的说法,美国对入境没有任何与艾滋病毒相关的限制。
根据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的说法,“自 2010 年 1 月 4 日起,根据 HHS 的规定,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HIV) 感染不再被定义为具有公共卫生意义的传染病。因此,即使申请人在 2010 年 1 月 4 日之前提交了移民福利申请,HIV 感染也不会使申请人因健康相关理由无法获得 2010 年 1 月 4 日或之后裁决的任何移民福利。官员在确定申请人是否因健康相关原因不被接纳时,应忽略艾滋病毒感染的诊断。该官员应行政关闭 2010 年 1 月 4 日之前提交的任何 HIV 豁免申请。《移民和国籍法》(INA) 第 212(a)(1)(A)(i) 条证实了这一点。其他性传播感染可能会受到控制并接受检测。
海关规定要求携带抗逆转录病毒药物等处方药入境的人必须携带英文医生证明,说明这些药物是治疗个人疾病所必需的。美国海关当局严格执行此要求,适用于所有处方药。
2004年7月10日,克里参议员承诺,如果他当选总统,将取消与艾滋病毒有关的入境限制。小布什的连任暂时将该主题从议程中删除。
2006年12月1日,布什总统宣布计划修改短期旅游签证和商务旅行的入境规定。
2009 年 10 月 30 日,美国总统巴拉克·奥巴马在白宫举行的仪式上宣布,将取消所有影响艾滋病毒感染者进入或移民到美国的限制。禁止艾滋病毒感染者入境的立法自1987年起生效。新法例于2010年1月4日生效。这一巨大成功归功于全球许多非政府组织的不懈努力。DAH、IAS、EATG、ILGA、GNP+、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和全球基金之间的国际合作也给美国带来了压力。
以下总结了有关美国艾滋病毒感染者获得医疗保健的现有信息。没有证据表明非国民受到与国民相同的治疗限制。
美国没有国家医疗保健保险。美国国务院要求 J(交流访问者)的交流访问者及其家属在其项目期间购买医疗保险。虽然国务院对持有 F 签证的国际学生及其家属没有具体的保险要求,但许多大学要求所有国际学生购买健康保险。鼓励来访的艾滋病毒感染学生评估艾滋病毒医疗服务承保范围的保险选项中的健康状况,特别是抗逆转录病毒药物。
遇到任何问题(包括预期药物短缺)的艾滋病毒感染者应联系他们临时居住的州的社区组织。一些安全网计划可用于帮助具有非移民身份的艾滋病毒感染者(包括 F、M 和 J 签证),具体取决于他们的收入和其他标准。
急诊室不能拒绝任何需要护理的患者,因此艾滋病毒感染者可以去那里。然而,他们将被收取全部金额,这可能是巨大的。定期护理也将是自费的。除非患者居住国有支付国外护理费用的机制,或者他们有旅行保险,否则这将是自掏腰包。
有关如何在美国获得艾滋病毒护理的一些特定针对女性的信息,可从Well Project获得。
另请参阅此处或有关如何获得艾滋病毒护理以及为没有保险或保险不足的人提供的各种联邦计划的一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