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对象】
国境口岸内从事食品、饮用水及公共场所生产经营的从业人员(下简称口岸从业人员)。
【体检地点】
各地保健中心
【咨询电话】各地保健中心电话
【体检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
【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小二寸免冠近照2张。
【体检项目】
内外科、耳鼻喉科、口腔科、普通透视(胸腔)、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ALT)、梅毒感染非特异性检测、粪便培养及其他相关项目。
【收费标准】
各地保健中心为标准。
【领取结果】
1、如体检合格,请体检者或其委托根据《领证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凭体检《领证通知》到南京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场办事处卫生监督科取证。
2、如体检发现异常情况需进行复查的,请在要求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和1张小2寸免冠近照到本中心接受复查。
【团体体检】
同一单位一次申请体检20人以上的,请提前五天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