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注意事项

    1、 自二○○八年三月一日起正式启用新版《疫苗接种或预防措施国际证书》。新版证书要求粘贴本人近期正面两吋免冠照片一张并加盖检疫印章。办理者需多携带一张照片。

    2、有下列疾患情况者,请事先告诉医生。如:发热,结核病,糖尿病,过敏史,高血压,心、肝、肾病,癌症,白血病,输血,血液制品或免疫球蛋白使用史,艾滋病,服用激素类药物或进行过防疗或化疗等,以及一切您认为有必要告知医生的情况。

    3、孕妇及哺乳期禁止接种疫苗。接种流感疫苗,麻腮风(mmr)疫苗的女性在接种后3个月内避免怀孕,接种其他疫苗的女性在接种后1个月内避免怀孕。

    4、如果您有预防接种原始记录或黄皮书、外文表格请您务必携带。 

    5、前来接种的人员应认真、如实地填写预防接种申请表和接受接种医生的问询,以便医生进行预防接种前禁忌症和慎用症的筛查。

    6、如您需要接种黄热病疫苗,请您最好在星期二、星期五上午8:00—11:00集中接种,或电话约定时间,因黄热病疫苗1支可接种5人份,溶解后的黄热病疫苗只能在半小时内使用,如果不及时集中使用会造成浪费,故请您谅解。

    7、您所接种的疫苗对相应疾病具有较好的预防作用,但少数人偶尔会出现不良反应。若在接种数小时后注射部位出现红、肿、痛或全身发热(≤38.5℃,1-3天),请注意休息和多喝水,症状可自然缓解。严重时请尽快向施种单位咨询。

    8、预防接种最好在出境前10天完成,这样才能让肌体有足够的时间来产生免疫力。

    9、接种疫苗后,三天内应注意保持注射部位的干爽清洁,不要游泳,避免饮酒。

    10、接种当天最好穿清洁宽松的衣服,便于医生在上臂施种。 

    11、请妥善保管您的预防接种证书,以便入境和到国外申请入托、入学、就业或医疗保险等时,能出示国际认可的有效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