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可能导致新西兰移民被拒签的疾病

1. 感染人体免疫功能不全病毒,即感染艾滋病病毒等;

2 丙型肝炎RNA阳性,及达到新西兰的抗病毒治疗标准;

3. 器官、皮肤(如黑色素瘤)和造血组织恶性肿瘤,包括病史,或目前正在接受治疗的。例外情况包括:

(1)已治疗的轻微皮肤恶性肿瘤;

(2)复发概率低于10%的恶性肿瘤。

4. 需要器官移植(不包括角膜移植)或器官移植以后需要免疫控制(不包括角膜移植);

5. 严重、 慢性或渐进的肾或肝功能障碍;

6. 在未来五年有高概率需要进行手术的肌肉骨骼疾病或障碍,如关节炎;

7. 心脏病,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

(1)缺血性心脏病;心肌病;

(2)五年内可能需要手术或者治疗的心瓣疾病;

(3)五年内可能需要手术或者治疗的主动脉瘤;

8. 慢性呼吸道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严重或复发性(包括间隙性复发)的肺部疾病;

(2)胞囊纤维化;

9. 明显或使人残废的遗传性疾病,包括但不仅限于:遗传性贫血症和凝血功能障碍;免疫缺陷;高雪氏症;

10. 严重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可能需要在新西兰用到泼尼松、甲氨蝶呤、硫唑嘌呤或柳氮磺胺吡啶等免疫抑制药物的治疗;

11. 耳聋;严重听力损失(71-90 分贝);或双边时神经耳聋后,在原居地明确需要矫正支持,包括人工耳蜗植入;

12. 严重的视力障碍,在原居地获得最好矫正后,视力在6/36或以下,或者校正后损失视野15-20 度,明确需要协助;

13. 严重的发育障碍或严重认知障碍,明确需要协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身体残疾;智力残缺;自闭症系列障碍;脑损伤;

14. 严重的精神疾病和/或成瘾,包括任何的心理状况有需要留院治疗,或者必需辅助的;

15. 严重、 慢性或渐进神经失调,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种类:

(1)任何痴呆,包括阿尔茨海默氏症;

(2)控制不好的羊癫疯;脑溢血/脑血管疾病;

(3)脑瘫/麻痹症患者,截瘫/小儿麻痹症/震颤性麻痹(帕金森病)/运动神经疾病,亨廷顿病,肌肉萎缩症,感染性蛋白质疾病/复发和/或渐进的多发性硬化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