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造行业职业病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展开

近日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悉,为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落实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规范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行为,预防、控制、减少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根据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要求,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铸造行业职业病危害治理专项行动。

 

据了解,铸造行业由于工艺的特殊性,职业病危害较为明显,其危害种类主要有粉尘、噪声、高温、热辐射、中毒危害、机械伤害等等。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展此次专项行动主要是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全面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改善工作场所作业环境,提高综合防治能力,建立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

 

此次专项行动治理对象为全市范围内铸造行业的用人单位。各地安监部门将对这些用人单位开展包括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劳动者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职业卫生管理档案等9个大项目,共32项子内容的检查。

 

据了解,专项行动将重点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做到“九个必须”,即必须建立职业病防治责任制,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建立职业病危害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必须参加职业卫生培训,并按要求对劳动者进行职业病危害知识和防护措施等培训;必须按规定设置公告栏、警示标识和告知卡;必须按规定及时、如实申报存在的职业病危害,有变更情形的按要求进行变更申报;必须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保证有效运行;必须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与评价,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每三年还应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职业病危害超标场所按要求进行治理;必须定期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并为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防护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正确佩戴与使用;必须按规定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根据行动要求,全市各安监部门将对铸造行业用人单位开展排摸;组织治理对象的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同时督促和指导用人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专项行动工作要求,认真进行自查、整改等工作。

 

据了解,各地安监部门还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复查,对其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并对不符合法律法规标准的用人单位依法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同时,对用人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对整改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要依法停产整顿或者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