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过境免签政策体系分为24小时过境免签和240小时过境免签两个层级,核心逻辑是"经中国中转前往第三国/地区时,无需提前办签证即可短暂停留",目前已覆盖全国24个省份、65个对外开放口岸。
一、240小时过境免签(核心政策,10天停留)
1. 适用国家(共57国,2026年8月20日最新扩容)
- 欧洲(40国):奥地利、比利时、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波兰、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摩纳哥、俄罗斯、英国、爱尔兰、塞浦路斯、保加利亚、罗马尼亚、乌克兰、塞尔维亚、克罗地亚、波黑、黑山、北马其顿、阿尔巴尼亚、白俄罗斯、挪威
- 美洲(6国):美国、加拿大、巴西、墨西哥、阿根廷、智利
- 大洋洲(2国):澳大利亚、新西兰
- 亚洲(9国):韩国、日本、新加坡、文莱、阿联酋、卡塔尔、印度尼西亚、吉尔吉斯斯坦、越南
新增说明:2026年8月20日起,吉尔吉斯斯坦、越南正式加入240小时过境免签适用名单
2. 申请必备条件
- 持有效期不少于3个月的普通护照
- 持有确定日期和座位的联程客票,行程为"出发国→中国→第三国/地区"(出发地和目的地不能是同一国家/地区)
- 从国家移民管理局公布的65个对外开放口岸入境
- 无中国签证机关拒签章戳记,5年内无非法出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记录
3. 适用口岸与停留区域(24个省份,65个口岸)
政策覆盖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山西、黑龙江等24个省(区、市),主要口岸包括:
- 航空口岸:北京首都/大兴、上海浦东/虹桥、广州白云、深圳宝安、成都天府/双流、西安咸阳、厦门高崎、杭州萧山、昆明长水、武汉天河、郑州新郑等
- 海港口岸:天津港、上海港、大连港、青岛港、广州港、深圳港等客运港口
- 陆港口岸: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等
停留规则:入境后可在对应省份行政区域内活动,允许跨省域旅行(仅限政策覆盖的24个省份之间)
4. 办理流程
- 出发前确认国籍在57国名单内,购买联程客票
- 抵达入境口岸后,填写《外国人入境卡》
- 向边检机关出示护照和联程客票,申请过境免签
- 边检审核通过后签发临时入境许可,注明停留期限和活动区域
- 240小时内从指定口岸离境前往第三国/地区
二、24小时过境免签(全球通用)
- 适用对象:所有国家公民,无国籍限制
- 适用条件:持有效国际旅行证件、订妥座位的联程客票,搭乘国际航班/船舶/列车从中国过境前往第三国/地区
- 停留规则:在中国境内停留不超过24小时且不离开口岸限定区域的,免办签证
- 特殊便利:在北京首都、北京大兴、上海浦东、杭州萧山、厦门高崎、广州白云、深圳宝安、成都天府、西安咸阳等9个国际机场,持24小时内国际联程机票的过境旅客,可免办边检手续直接中转
- 如需离开口岸:应当向口岸边检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入境许可
三、过境免签与海南30天免签核心区别
四、注意事项与合规提醒
- 停留时间计算:自入境次日零时起算,超时停留属于违法行为,可能面临罚款、遣返及限制入境等处罚
- 活动范围限制:必须在政策允许的区域内活动,不得擅自前往未开放区域
- 活动内容限制:可从事旅游、商贸、访问、探亲等短期活动;工作、学习、新闻采访等需事先批准的活动,仍须提前办妥对应签证
- 住宿登记要求:在旅馆住宿由旅馆办理登记;在旅馆以外住所居住的,须在入境后24小时内由本人或留宿人向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住宿登记
- 特殊情况处理:遇紧急合理事由或不可抗力需超期/超区域停留的,应提前向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停留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