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要点
接种禁忌证:会升高发生严重不良反应风险的身体状况。存在禁忌证时,禁止接种疫苗。
注意事项(慎用情况):可能升高严重不良反应风险、造成误诊,或削弱疫苗免疫应答的身体状况。
一般情况下,存在慎用情形时应当暂缓接种。但如果疫苗带来的保护获益大于风险,仍可考虑开展接种。
通用原则
国内已制定儿童疫苗接种操作国家标准,其中明确了疫苗接种的禁忌证与慎用情形。
疫苗接种人员在接种前,均应当筛查受种者是否存在对应疫苗的禁忌证和慎用情况(表 4-1)。
禁忌症
接种禁忌证指受种者存在某种状况,接种后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风险上升,此种情况下不得接种疫苗。
多数禁忌证为暂时性;当引发禁忌状态的情况消除后,通常可以补种疫苗。存在禁忌证时严禁接种疫苗,举例:重度免疫功能受损人群不可接种麻疹 - 腮腺炎 - 风疹(MMR)疫苗。有一些状况常被误认为接种禁忌(实际上不属于暂缓接种的正当理由)。
经典的接种禁忌举例如下:
1.重度免疫缺陷人群禁止接种活疫苗;
2.出于对胎儿潜在风险考量,妊娠女性一般禁止接种减毒活病毒疫苗;
3.接种含百日咳成分疫苗后 7 日内发生脑病,且无法找到其他明确诱因者,不可继续接种含百日咳成分疫苗;
4.重症联合免疫缺陷(SCID)、有肠套叠病史,均为轮状病毒减毒活疫苗的接种禁忌。
慎用情况(注意事项)
慎用情况指受种者存在某种状况:有可能增加严重不良反应风险、造成误诊,或是削弱疫苗产生保护性免疫的能力(例如:7 个月内接受输血、获得麻疹被动抗体的人群接种麻疹疫苗)。
这类人群接种疫苗后,不良反应程度有可能高于普通人群;但该风险水平低于存在接种禁忌的人群。
总体原则:存在慎用情况时,建议暂缓接种。但若疫苗提供的保护获益高于不良反应风险,依然可以实施接种。
伴有或不伴发热的中、重度急性疾病,属于所有疫苗接种的慎用情况(表4-1)。是否因患病或近期急性疾病暂缓接种疫苗,取决于症状严重程度以及疾病病因。已有文献证实,轻症患者接种疫苗具备安全性与有效性。患有中、重度急性疾病者应当暂缓接种,将此设为慎用原则,是为避免难以区分原有疾病症状与疫苗潜在不良反应,同时防止疫苗不良反应叠加于基础疾病。完成禁忌症筛查后,中重度急性疾病患者应在急性病情好转后尽快接种。研究表明,轻症儿童暂缓接种容易造成疫苗漏种。对于少就医、难随访的人群,应当抓住一切适宜时机开展疫苗接种。
住院期间是推荐疫苗接种的良好时机。医疗机构需具备为住院患者接种流感疫苗的能力,鼓励医务人员在患者住院期间为其接种流感疫苗。同理,择期手术入院的患者,并非持续处于急性患病状态,可适时在院内接种流感疫苗。现有的探究手术、麻醉对免疫系统影响的研究大多为观察性研究,研究对象仅包含婴幼儿,样本量偏小且研究结论间接,并未专门直接评估麻醉与手术对接种疫苗后免疫应答的影响。目前尚无充分可靠证据表明近期麻醉或手术会显著影响疫苗免疫效果。正在接受、近期接受或计划接受麻醉/手术、处于住院阶段,不属于疫苗接种禁忌症;若合并其他情况,医务人员可将上述情况判定为慎用症。应尽可能在患者住院期间或出院时完成疫苗接种。若患者住院期间持续存在中重度疾病,需待临床症状改善后,尽早安排接种(例如出院后即刻随访,包括上门随访或门诊复诊时接种)。
个人或家族惊厥史是麻疹-腮腺炎-风疹-水痘四联疫苗(MMRV)接种的慎用症。因一项近期研究显示:12~23月龄儿童接种MMRV疫苗,对比分开接种MMR疫苗与水痘疫苗,热性惊厥风险有所升高。
不属于禁忌症、也不属于慎用情况的情形
医护人员常会错误将部分情况判定为疫苗接种禁忌证或慎用情形,但实际上这些情况并不妨碍接种(表4-2)。此类认知误区会造成疫苗漏种。
仅靠常规体格检查、测量体温等操作,不能完全判定健康状况,医护人员还应询问父母或监护人儿童是否患病;若儿童存在中重度疾病,则建议推迟接种。
表4-1 常用疫苗的禁忌症与慎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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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 |
禁忌证 |
慎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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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革热疫苗【仅仅适用于生活在流行区,且实验室确诊感染过登革热】 |
1. 既往登革热病史无实验室确诊; 2.既往接种本品或对疫苗任一成分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 3 重度免疫缺陷人群(血液系统肿瘤、实体肿瘤、接受化疗、先天性免疫缺陷、长期免疫抑制治疗;重度免疫抑制的HIV感染者) |
1. 妊娠期; 2. HIV感染但无重度免疫抑制表现;3. 伴或不伴发热的中重度急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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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喉、破伤风疫苗(DT、Td) |
既往接种本品或对疫苗任一成分发生严重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 |
1. 接种含破伤风类毒素疫苗后6周内发生吉兰-巴雷综合征(GBS) 2. 既往接种含白喉/破伤风类毒素疫苗后出现阿瑟氏超敏反应; 3.需距上一剂含破伤风类毒素疫苗间隔至少10年再接种 4. 伴或不伴发热的中重度急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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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细胞百白破疫苗(DTaP) |
1. 既往接种本品或对疫苗任一成分发生严重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 2. 接种上一剂DTP/DTaP后7日内发生脑病(昏迷、意识障碍、持续惊厥),且无法找到其他明确诱因 |
1. 进展性神经系统疾病(婴儿痉挛症、未控制癫痫、进展性脑病);需待神经系统病情明确且稳定后再接种; 2. 既往接种含破伤风疫苗后6周内发生GBS; 3. 既往接种含白喉/破伤风类毒素疫苗后出现阿瑟氏超敏反应; 4.距上一剂含破伤风类毒素疫苗需间隔至少10年; 5.伴或不伴发热的中、重度急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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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肝疫苗 |
既往接种本品或对疫苗任一成分发生严重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 |
伴或不伴发热的中、重度急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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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疫苗 |
1. 既往接种本品或对疫苗任一成分发生严重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 2. 对酵母过敏 |
伴或不伴发热的中、重度急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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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型流感嗜血杆菌疫苗 |
1. 既往接种本品或对疫苗任一成分发生严重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 2. 年龄<6周龄 |
伴或不伴发热的中、重度急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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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乳头瘤病毒疫苗 |
既往接种本品或对疫苗任一成分发生严重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包括酵母 |
伴或不伴发热的中、重度急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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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活流感疫苗e |
既往接种本品或对疫苗任一成分发生严重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 |
1. 接种上一剂流感疫苗6周内发生GBS; 2. 伴或不伴发热的中、重度急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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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活脊髓灰质炎疫苗 |
既往接种本品或对疫苗任一成分发生严重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 |
1. 妊娠期; 2. 伴或不伴发热的中、重度急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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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感减毒活疫苗 |
1.既往接种本品或对疫苗任一成分发生严重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 2.儿童及青少年中,若同时使用阿司匹林或含水杨酸盐的药物; 3.过去48小时内服用奥司他韦、扎那米韦;过去5日内使用帕拉米韦;过去17日内使用巴洛沙韦者; 4.妊娠; 5.2至4岁之间、患哮喘或接种前询问中,看护人或父母等告知孩子过去12个月医生曾告诉他们孩子有喘息或哮喘发作; 6.活动性脑脊液/口咽部相通/漏液的患者; 7.严重免疫抑制患者的密切或高频接触人群; 8.植入人工耳蜗者(因可能存在持续脑脊液漏风险); 9.免疫功能异常; 10.解剖/功能性无脾(镰状细胞贫血等) |
1. 接种上一剂流感疫苗6周内发生GBS; 2. ≥5岁哮喘患者; 3. 存在流感感染后发生并发症风险高的基础疾病或健康状况; 4. 伴或不伴发热的中、重度急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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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 |
既往接种本品或对疫苗任一成分发生严重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 |
1. 早产儿(9月龄以下儿童慎用MenACWY-CRM剂型)[i]; 2. 伴或不伴发热的中、重度急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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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群脑膜炎球菌疫苗 |
既往接种本品或对疫苗任一成分发生严重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 |
1. 妊娠期; 2. 乳胶过敏(慎用MenB-4c剂型); 3. 伴或不伴发热的中、重度急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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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疹腮腺炎风疹联合疫苗 |
1. 既往接种本品或对疫苗任一成分发生严重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 2. 妊娠期; 3. 明确的重度免疫缺陷(血液肿瘤、实体肿瘤、化疗、先天性免疫缺陷、长期免疫抑制治疗人群;出现免疫抑制的HIV感染者); 4.免疫功能异常家族史。 |
1. 既往血小板减少症/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病史; 2. 近11个月内输注含抗体血液制品(具体间隔依据制品类型而定); 3.需开展结核菌素皮肤试验或γ干扰素释放试验(IGRA); 4.伴或不伴发热的中重度急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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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价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 |
既往接种本品或对疫苗组分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 |
伴或不伴发热的中重度急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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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价、15价、20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 |
既往接种肺炎球菌结合疫苗、任何含白喉类毒素疫苗,或对疫苗组分出现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 |
伴或不伴发热的中重度急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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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 |
既往接种本品或对疫苗组分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 |
伴或不伴发热的中重度急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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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流感疫苗 |
对疫苗任意组分存在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 |
1.接种上一剂流感疫苗6周内发生GBS; 2.伴或不伴发热的中重度急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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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状病毒疫苗 |
1.既往接种本品或对疫苗组分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 2.重症联合免疫缺陷(SCID); 3.肠套叠病史 |
1.除SCID以外的免疫功能异常; 2.慢性胃肠道疾病; 3.脊柱裂或膀胱外翻n; 4.伴或不伴发热的中重度急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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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伤风减量白喉无细胞百日咳疫苗 Tdap |
1.既往接种本品或对疫苗组分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 2.接种上一剂DTP/DTaP/Tdap后7日内出现脑病(昏迷、意识下降、持续性惊厥),且无法找到其他明确诱因 |
1.接种含破伤风类毒素疫苗后6周内发生GBS; 2.进展性、不稳定神经系统疾病、难以控制的癫痫、进展性脑病,需治疗方案稳定、病情控制后再评估; 3.既往接种含白喉/破伤风类毒素疫苗后出现阿瑟氏超敏反应; 4.需距离上一剂含破伤风类毒素疫苗至少间隔10年; 5.伴或不伴发热的中重度急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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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痘疫苗 |
1.既往接种本品或对疫苗组分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 2.重度免疫缺陷(血液肿瘤、实体肿瘤、化疗、先天免疫缺陷、长期免疫抑制治疗、HIV感染者出现重度免疫抑制); 3.妊娠期; 4.免疫功能异常家族史。 |
1.11个月内输注含抗体血液制品(间隔依据制品而定); 2.接种前24小时内使用特定抗病毒药物(阿昔洛韦、泛昔洛韦、伐昔洛韦),接种后14天内尽量避免使用上述抗病毒药; 3.使用阿司匹林或含阿司匹林的制剂; 4.伴或不伴发热的中重度急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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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状疱疹疫苗 |
既往接种本品或对疫苗组分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 |
伴或不伴发热的中重度急性疾病 |
缩写对照表
- DT: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
- DTaP:白喉、破伤风类毒素、无细胞百日咳疫苗
- DTP:白喉、破伤风类毒素、全细胞百日咳疫苗
- GBS:吉兰-巴雷综合征
- Hib:b型流感嗜血杆菌疫苗
- HIV: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 HPV:人乳头瘤病毒
- IIV:灭活流感疫苗
- IPV:灭活脊髓灰质炎疫苗
- LAIV:流感减毒活疫苗
- MenACWY:四价脑膜炎球菌结合疫苗
- MMR:麻疹、腮腺炎、风疹联合疫苗
- MPSV4:四价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
- PCV13:13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
- PPSV23: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
- SCID:重症联合免疫缺陷
- RIV:重组流感疫苗
- Td:破伤风减量白喉疫苗
- Tdap:破伤风类毒素、减量白喉类毒素、无细胞百日咳疫苗
注释条款翻译
(a)列为慎用情况的事件与状态应当仔细评估。必须权衡在此类情形下为受种者接种特定疫苗的获益与风险。若疫苗带来的风险大于获益,不予接种;若接种获益高于风险,则应当开展接种。对于存在确诊或疑似基础神经系统疾病的儿童,是否以及何时接种DTaP疫苗需个体化评估。
(b)仅满足《登革热疫苗接种实验室检测要求》的严格标准、经实验室证实存在登革热免疫力的人群,方可接种登革热疫苗。
(c)具有显著免疫抑制作用的类固醇激素的剂量界定:连续≥2周每日服用泼尼松20 mg或2 mg/kg体重,或等效剂量激素。
(d)不推荐妊娠期接种HPV疫苗。
(e)将本条禁忌证应用于灭活流感疫苗(IIV)时,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病史必须明确为接种灭活流感疫苗后发生。同理,将本条禁忌证应用于**重组流感疫苗(RIV)时,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病史必须明确为接种重组流感疫苗后发生。
若受种者对其他非灭活流感疫苗、或灭活流感疫苗不含有的成分发生严重过敏(过敏性休克),该情况作为灭活流感疫苗接种的慎用情况。
若受种者对其他非重组流感疫苗、或重组流感疫苗不含有的成分发生严重过敏(过敏性休克),该情况作为重组流感疫苗接种的慎用情况。
(f)此外建议:鼻喷减毒活流感疫苗(LAIV)不用于孕妇、免疫功能抑制人群;2~4岁哮喘患儿,或病历记载近12个月出现喘息发作、家长陈述近12个月医务人员曾告知孩子存在喘息/哮喘的儿童,也不可使用LAIV。48小时内服用抗流感病毒药物者禁止接种LAIV。照料重度免疫缺陷患者且这类患者需要保护性隔绝环境的人员,不应接种LAIV;若已接种,接种后7天内需避免与上述患者接触。
(g) 参考相关文献。
(h) 疫苗与药物的间隔依据各抗病毒药物清除速率来定。48小时内服用奥司他韦、扎那米韦;5日内使用帕拉米韦;17日内使用巴洛沙韦者,禁止接种LAIV。该“禁忌”设立原因是担忧疫苗免疫效果会受到干扰。
(i) 本条慎用情况适用于9月龄以下婴儿。
(j) HIV感染儿童接种建议:
CD4+T淋巴细胞占比≥15%可以接种水痘疫苗;
≥12月龄儿童,若无重度免疫抑制证据,或其他可证明对麻疹、风疹、腮腺炎具备免疫力的证据,均可接种MMR疫苗。
重度免疫抑制判定标准:
≤5岁儿童:连续≥6个月CD4+ T淋巴细胞占比<15%;
>5岁儿童:连续≥6个月CD4+ T淋巴细胞占比<15% 或 CD4+ T淋巴细胞计数<200个/mm³。
若>5岁儿童若仅有CD4+ T淋巴细胞计数或仅有百分比一项指标,可依靠现有单项数值评估免疫抑制程度:
对于≤ 5 岁儿童,若无法获得CD4+ T淋巴细胞百分比结果,评判重度免疫抑制的可依据检测时年龄对应的 CD4+ T淋巴细胞计数。
CD4+ T淋巴细胞计数高于对应年龄判定标准且持续≥6 个月,判定为不存在重度免疫抑制:①≤12 月龄时 CD4+ T淋巴细胞计数>750 个淋巴细胞 /mm³;②1‑5 岁时CD4+ T淋巴细胞计数≥500 个淋巴细胞 /mm³
(k) MMR疫苗与含水痘成分疫苗可在同一天接种。若不同日接种,两剂间隔至少28天。
(l) 若疑似活动性结核病,应当推迟MMR接种。麻疹疫苗会短暂抑制结核菌素反应。
MMR疫苗可与结核菌素皮试、γ干扰素释放试验(IGRA)同日开展。
若结核菌素相关检测无法在MMR接种当日完成,需推迟至接种≥4周后进行。
如果必须紧急开展皮试或IGRA检测,需知晓疫苗可能降低检测阳性反应。
(m) 一级亲属(父母、兄弟姐妹)存在先天性/遗传性免疫缺陷家族史;除非受种者免疫功能已通过临床评估或实验室检查证实正常。
(n) 仅针对RV1轮状病毒疫苗,源于产品/包装含有乳胶。注:乳胶诱发过敏性休克属于接种禁忌;仅RV1疫苗存在乳胶相关风险。
(o) 暂无水痘疫苗接种后使用阿司匹林产生不良事件的报告;但疫苗厂家建议:接种水痘疫苗后6周内避免使用阿司匹林及含阿司匹林制剂,原因是自然水痘感染后服用阿司匹林与瑞氏综合征存在关联。对于类风湿关节炎、因疾病需要长期服用阿司匹林的儿童,可接种水痘疫苗并进行密切监测。
自然感染水痘后服用阿司匹林发生重症并发症的风险,高于接种水痘减毒活疫苗后使用阿司匹林的风险。
现有资料未证实瑞氏综合征与不含阿司匹林的解热镇痛药物存在关联。
易被误判为禁忌证/慎用情况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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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 |
常被错误认定为接种禁忌证或慎用情况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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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疫苗 |
1. 伴或不伴发热的轻型急性疾病; 2. 外观健康,接种前未做体格检查; 3. 正在使用抗菌药物⁽ᵃ⁾; 4. 疾病恢复期; 5. 早产儿(乙肝疫苗在特定情况下除外)⁽ᵇ⁾; 6. 近期接触传染病患者; 7. 青霉素过敏史、其他非疫苗相关过敏、亲属过敏史、正在接受变应原提取物免疫治疗; 8. GBS病史⁽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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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TaP (无细胞百白破疫苗) |
1. 上一剂DTP/DTaP接种后48小时内出现发热; 2. 上一剂DTP/DTaP接种48小时内发生虚脱或类休克状态(低张力低应答发作,HHE); 3. 上一剂DTP/DTaP接种后3日内发生惊厥; 4. 上一剂DTP/DTaP接种48小时内出现持续无法安抚哭闹≥3小时; 5. 惊厥家族史; 6. 婴儿猝死综合征家族史 7. 亲属接种DTP/DTaP后发生不良事件家族史 8. 神经系统病情稳定(如脑瘫、控制良好的癫痫、发育迟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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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疫苗 |
1. 妊娠期 2. 自身免疫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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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PV疫苗 |
1. 免疫功能抑制 2. 既往巴氏涂片检查结果可疑或异常 3. 被HPV感染 4. 母乳喂养 5. 生殖器疣病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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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V (灭活流感疫苗) |
1. 对乳胶、硫柳汞、鸡蛋存在非严重过敏(接触性过敏等); 2. 正服用华法林或氨茶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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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V(灭活脊髓灰质炎疫苗) |
既往接种≥1剂口服脊髓灰质炎疫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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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IV(鼻喷减毒流感疫苗) |
1. 接诊慢性病、免疫功能异常的医务人员(除外诊治护理重度免疫缺陷人群的医护人员) 2. 母乳喂养; 3. 慢性病、免疫功能异常人群的密切接触者(除外重度免疫缺陷患者的密切接触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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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R (麻疹腮腺炎风疹联合疫苗) |
1. 结核菌素皮试阳性; 2. 与结核菌素皮试或γ干扰素释放试验(IGRA)同步开展接种; 3. 母乳喂养; 4. 受种者母亲或同住密切接触者处于妊娠期; 5. 受种者为育龄女性; 6. 家中有免疫缺陷亲属/同住人员; 7. 无症状或轻症HIV感染; 8. 鸡蛋过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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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SV23(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 |
侵袭性肺炎球菌疾病或肺炎病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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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状病毒疫苗 |
1. 早产; 2. 家中同住人员存在免疫抑制; 3. 家中同住人员处于妊娠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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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ap (破伤风、减量白喉、无细胞百日咳疫苗) |
1. 上一剂DTP/DTaP接种后体温≥40.5℃(105℉)<48小时; 2. 上一剂DTP/DTaP接种48小时内发生虚脱、类休克状态(低张力低应答发作); 3. 上一剂DTP/DTaP接种3日内发生惊厥; 4. 上一剂DTP/DTaP接种48小时内出现持续难以安抚哭闹>3小时 5. 接种DTP/DTaP/Td后出现大范围肢体肿胀,但不属于阿瑟氏超敏反应 6. 稳定的神经系统疾病 7. 臂丛神经炎病史 8. 非过敏性休克类型的乳胶过敏 9. 母乳喂养 10. 免疫功能抑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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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痘疫苗 |
1. 受种者母亲或其他家庭密切接触者处于妊娠期; 2. 家中存在免疫缺陷亲属/同住人员; 3. 无症状或轻症HIV感染; 4. 体液免疫缺陷(如无丙种球蛋白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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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状疱疹疫苗(Zoster) |
1. 使用低剂量甲氨蝶呤(≤0.4 mg/kg/周)、硫唑嘌呤(≤3.0 mg/kg/日)或6-巯基嘌呤(≤1.5 mg/kg/日)治疗类风湿关节炎、银屑病、多发性肌炎、结节病、炎症性肠病或其他疾病 2. 接诊慢性病、免疫功能异常患者的医务人员 3. 慢性病、免疫功能异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 4. 在美国出生、水痘患病史不详或无法确认的人群 |
(a) 抗菌药物可能影响Ty21a口服伤寒疫苗效果;特定抗病毒药物可能干扰含水痘成分疫苗与LAIV的作用。
(b) 母亲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阴性时,出生体重<2000g的新生儿暂缓接种乙肝疫苗,可在出生满1月龄或出院时启动接种。若母亲HBsAg阳性,无论新生儿体重多少,均需在出生12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联合乙肝疫苗。
(c) 例外情况:接种流感疫苗或含破伤风类毒素疫苗后6周内发生吉兰-巴雷综合征,分别为流感疫苗、含破伤风类毒素疫苗的慎用情况。
(k) MMR疫苗与水痘疫苗可同日接种;若不同日接种,两剂间隔至少28天。
(e) HIV感染儿童暴露麻疹后需使用免疫球蛋白;若CD4⁺T淋巴细胞占比>15%,可接种水痘疫苗与麻疹疫苗。
(f) 麻疹疫苗可短暂抑制结核菌素反应。含麻疹成分疫苗可与结核菌素皮试、γ干扰素释放试验(IGRA)同日开展。若检测无法在接种当日完成,需推迟至接种至少4周后实施。如必须紧急开展皮试或IGRA检测,需知晓疫苗可能降低检测阳性反应。
(g) 若受种者接种后7~25天出现疑似疫苗引起的皮疹,皮疹期间应避免与免疫功能受损人群密切接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