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管理局明确内地居民赴港澳定居四类审批条件新规7月1日实施

2026-06-30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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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 6 月 30 日电 据国家移民管理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今日发布公告,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澳门地区定居统一审批标准,共划分四大申请类别,明确对应准入门槛。

四类定居申请审批条件

  1. 夫妻团聚及偕行子女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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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与香港、澳门配偶分居时长满 3 年,可同步申请偕行未成年子女一同定居。
  2. 子女投靠父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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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未满 18 周岁,父母双方均已在香港或澳门定居。
  3. 子女赴港澳照料父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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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年龄 18 至 59 周岁;父母均定居港澳、二人年龄均满 60 周岁,且在港澳无其他子女。
  4. 父母投靠港澳子女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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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年满 60 周岁、内地无子女;投靠的港澳定居子女已满 18 周岁。

审批与咨询说明

公告指出,各地公安出入境部门将结合年度定居配额,对照上述法定条件依规审核前往港澳定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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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如需咨询材料、办理流程、积分细则等问题,可拨打移民管理服务热线 12367,或前往户籍地公安出入境窗口现场问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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