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修订《旅游投诉处理办法》3月15日起施行

2026-03-13 15:35
新华社北京 2 月 11 日电 文化和旅游部近日公布新修订的《旅游投诉处理办法》(文化和旅游部令第 14 号),自 2026 年 3 月 15 日起正式施行,2010 年版旧办法同时废止。新办法完善管辖规则、压缩办理时限、简化处理流程,为旅游者维权提供更有力保障,推动旅游投诉处理效率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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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修订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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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管辖更清晰:在原有地域、级别管辖基础上新增指定管辖,明确同一纠纷多机构有管辖权时,由最先收到投诉的机构处理,避免推诿。
  • 时限大压缩:投诉受理时限由 5 个工作日压缩至 2 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被投诉人需在受理后 5 日内提交书面答复及证据;处理流程自受理之日起 60 日内办结。
  • 程序更简化:区分事实清楚与复杂情形,事实清楚的立即调解,复杂案件按规定流程办理,提升处理效率。
  • 维权更便捷:明确投诉适用范围,支持多渠道投诉,同时加强隐私保护与信用监管,对拒不配合处理的情形纳入信用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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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范围与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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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明确旅游投诉适用范围,包括旅游经营者违约、人身财产损害、不可抗力争议及其他权益受损情形;投诉时效为自旅游合同结束之日起 90 日内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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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渠道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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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遇旅游服务质量问题,可通过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15 市场监管平台、文化和旅游投诉渠道等方式投诉。新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为广大游客出行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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