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更新或转移再入境许可证
新加坡永久居民在新加坡境外需持有效的再入境许可证(Re-entry permit;REP),以保留您的永久居民身份。如您在无有效REP的情况下离开新加坡或在海外逗留,您将失去您的永久居民身份。
如您的有效REP即将过期,请在REP过期前的三个月内通过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的《更新REP电子服务》申请更新您的REPs。
如您换了新护照,请通过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的《转移REP电子服务》将您的有效REP转移到您的新护照。
如您无法通过以上电子服务提交申请,您可到本使馆提交您的REP更新或转移申请。本使馆会协助您将申请转发给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您需携带以下材料到本使馆提交申请:
转移REP到新护照
- 转移REP申请表(到使馆取)
- 旧护照
- 新护照
- 有效REP (Form 7)
更新REP
- 填妥的REP申请表(Form 6)
- 有效护照
- 新加坡永久居民的蓝色身份证卡
- 有效REP (Form 7)
- 在新加坡的就业证明(在PTS计划下取得永久居民身份者)
- 结婚证书和配偶的身份证卡(在配偶赞助担保下取得永久居民者)
- 出生证书和父母的身份证卡(21岁以下,在父母赞助担保下取得永久居民者)
- 最高学历证书和在新加坡的就业证明(21岁及以上,在父母赞助担保下取得永久居民者)
收费:SGD 10 (每年或每部分少于一年授予的REP有效期;以同等值人民币收费)
注意:如您丢失了您的有效REP (Form 7),您可通过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的《打印REP电子服务》搜索并打印您的有效REPs。
联络信息
如您需更多信息或协助,请联系本使馆:
新加坡驻华大使馆
电话:+ (86) (10) 65321115 分机 131 或 132
电邮:singemb_bej@mfa.s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