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证明书(Apostille)/ 再认证(Legalisation)
如需在德国递交外国的官方证明文书(以下简称公文书),应事先了解这些公文书在什么前提下才能得到认可。反之亦然。
公文书通常要通过特殊程序认定其真实性或证明力,才能得到德国及其他国家的官方机构或法院的认可。
中国已加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该《公约》于2023年11月7日在中国生效实施。自该日期起,您将不再需要为您的公文书办理认证(Überbeglaubigung)和再认证(Legalisation),取而代之的是附加证明书(Apostille)。德国驻华使领馆在2023年11月30日(含)前继续为2023年11月7日(不含)前已通过中国外交部或主管的外事办公室办妥中方认证的公文书办理再认证。此后将不再办理再认证业务。请注意,德国驻华使领馆无法签发附加证明书。
为中国公文书办理附加证明书
要在中国以外使用中国公文书,首先须在中国为公文书办理公证书。如果是在德国使用,则在办妥公证书后,再为该公证书办理附加证明书。中方的附加证明书签发机关名单公布在中国外交部网站上。
为德国公文书办理附加证明书
要在中国使用德国公文书,须办理附加证明书。为德国公文书签发附加证明书由哪个机关主管,取决于出具公文书的是哪个机构。各联邦州的申办程序有所不同。如有疑问,请直接向公文书的出具机构咨询。
如需了解外国公文书在德国使用和德国公文书在外国使用的更多信息,德文请点击此处,英文请点击此处。
公证及认证
办理公证及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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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德国无犯罪记录证明
德国联邦司法局负责出具德国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有关无犯罪记录证明,特别是关于其在国外的应用及必要时如何认证的详细信息请参看德国联邦司法局的网站。链接地址:
Federal Central CriminalRegister
如无法在线提交申请,自国外提交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表则须经过官方的公证。主管的德国驻华使领馆可在窗口开放时间办理这一业务。费用为 34,07欧元,用人民币现金或国际信用卡(限Master或Visa卡)支付均可。请您在前来办理时出示有效的旅行护照。
签字公证也可由一家中国的公证处公证,但必须向德国联邦司法局提交德文或英文版本的公证书。
无犯罪纪录证明申请表(英语):
办理经济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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