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短期访问签证(C-3)

2024-06-24 22:11

短期访问签证(C-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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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共同(短期一般)

【基本材料】签证申请表,1 张照片,护照,身份证 (停留期 30 天 ,有效期 5 年)

签证种类

签发对象

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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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访韩优惠卡”持有人及其随行家属(配偶,未成年子女)

1. 优惠卡复印件

2. 优惠卡签发对象证明材料 (加盖相关银行公章的 银行存折复印件或银行存款余额证明)

※“未加载金融功能的优惠卡”持有人免交

3. 亲属关系证明 复印件

(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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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共同(短期一般)

­【基本材料】签证申请表,1 张照片,护照,身份证 (停留期 90 天以内,有效期 5 年)

签证种类

签发对象

所需材料

(以下蓝色斜体字部分为邀请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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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中小学及大学(包括专科大学)讲师

·持有助教以上职称者可签发有效期 10 年的多次往返签证

教员、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及在职证明材料

② 驻外使领馆馆长认可的著名艺术家、艺人及运动员

特定团体(协会等)会员证或其它身份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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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曾作为带领团体游客的旅游社导游访问过韩国三次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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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证复印件及在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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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有访韩记录者

- 对免签入境(含观光登陆许可)者访韩记录将不予认可

- 持团签或个别担保签证入境者,只认可 2016 年 1 月 28 日之 前的入境记录

* 实施日期:2016 年 7 月 1 日

出入境事实证明材料(护照上出入境记录复印件等)

※(申请人如曾持医疗观光签证访问过韩国):只有访 韩记录的人员申请多次签证时,只承认最近一年 内在韩国国内医院或医疗机构支付的诊疗(治疗) 费总额达韩币 200 万元以上的访韩记录,因此还 需提供诊疗费证明材料

⑤ 同韩国的年贸易量达 3 万美元以上的私营企业管理人员以上职 位的人或作为正式职员工作两年以上的人

1. 可证明贸易业绩的材料(进出口申报证明等)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在职证明

⑥ 能证明个人资产达 200 万元以上者(房地产、金融资产及本人 所有企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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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证明材料

⑦ 中国公务员或持公务普通护照者

在职证明

⑧ 在韩国投资 100 万美元(10 亿韩元)以上的企业的职员

投资证明材料及在职证明书

⑨ 定期通航于韩国的航空、船运公司职员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在职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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⑩ 满足以下任意一条 1)全球通用的信用卡持有者通过消费记录和信用度评估,被驻外 使领馆馆长认定为优质客户

2)支付宝芝麻分≥780 的优质用户

3)银联贵宾信用卡持有人(白金卡、钻石卡)

⑩ -1)信用卡账单(最近 6 个月)及信用卡复印件

⑩ -2)芝麻签证报告打印

※ 芝麻签证报告可在支付宝APP自行下载(芝麻信用→ 芝麻超能力→速办→材料减免→选择“韩国”→下载 信用评价报告)

⑩ -3)银联信用卡复印件(须含有完整卡号、持卡人 姓名和信用卡等级)及最近 3 个月月度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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⑪ 月收入人民币 5,000 元(年收入人民币 60,000 元)以上的人员

收入证明材料

(最近 6 个月内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等)

⑫ 未满 17 周岁和年满 55 周岁以上的人员

未满 17 岁人员,须提交出生证明复印件

⑬ 四年制大学在校生或毕业人员

*为防止提交虚假的毕业证或在学证明,须进入中国高等教育 学生信息网打印电子认证材料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学历验证报 告(在 www.chsi.com.cn 网站打印)

⑭ 中国企业联合会选定的 500 强企业的处级以上人员或工作满

6 个月的在职人员

(请参考 http://www.cec1979.org.cn/view_sy.php­id=50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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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在职证明材料

⑮ 持韩国国内公寓式酒店(Condominium)会员卡(韩币 3,000 万元

以上)的人

取得税完税证明或 公寓式酒店会员卡原件及复印件

⑯ 持有短期多次往返签证(C-3)者的亲属(配偶、未成年子女、 父母、配偶父母)

※ C-3-8 签证持有人亲属及以未满 17 周岁或年满 55 周岁以上人 员、四年制大学毕业生或在校生获得多次签证的人员亲属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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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户口本等)

⑰ 持有北京、上海、 广州、深圳、苏州、厦门、 天津*、 南

京、杭州、宁波、武汉、长沙、青岛、 重庆户籍的人

※ 天津市签发对象区域:和平区,河北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红桥区,

东丽区,西青区,北辰区,津南区

(静海区,宁河区,宝坻区,蓟州区,武清区,滨海新区 除外)

※ 本馆辖区外的城市,只限由所在辖区领事馆指定的地区(市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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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身份证原件

2.(未成年人)出生证明复印件

⑱ 22 个 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中有任一国家出入境 记录者(团签除外)

-22个OECD成员国-

奥地利、比利时、丹麦、法国、德国、希腊、冰岛、 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新西兰、挪威、葡 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英国、美国、加拿大、澳 大利亚、芬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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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出入境事实证明材料

- 护照上的 OECD 国家签证和出入境章及其复印件

2. 公安局签发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

- 如经第三国访问 OECD 国家,需交机票等相应的 出入境事实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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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共同(签证有效期 10 年)

【基本材料】签证申请表,1 张照片,护照,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 (停留期 90 天以内 ,有效期 10 年)

① 医生、律师、教授、国营及私营企业法人

教师:仅限大学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其他全职教师等人员可获发有效期为五年的多次签证

私营企业:仅限注册资金为50亿(韩元)以上的企业

※ 十年多次签证持有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或配偶的父母可申请五年多次签证

② 韩国国内四年制大学学士学位或中国等海外大学硕士以上学位持有者

※ 硕士以上学位持有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或配偶的父母可申请五年多次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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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短期一般(C-3-1)

【基本材料】签证申请表,1 张照片,护照,身份证 (停留期 90 天以内 ,有效期 5 年)

签证种类

签发对象

所需材料

(以下蓝色斜体字部分为邀请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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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一般

(C-3-1)

使领馆馆员的 非随任家属 (协定对象者)

- 有效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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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驻韩外交或领事馆员的非随任配偶、子女、 父母及配偶父母

1. 中国外交部公文

2. 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户口本等)

※ 免签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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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外国籍的 韩国公民 配偶、父母及 未成年子女

※ 持双重国籍 的未成年子女签 证有效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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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国公民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

(以非居住目的短期访问韩国的)

※ 无法将停留资格变更为结婚移民(F-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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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韩国国民结婚并在两国完成结婚登记且维 持一年以上的正常婚姻生活者的父母及未成 年子女

1.邀请函

2、家族关系证明(详细的;限申请签证用)

3. 婚姻关系证明(详细的;限申请签证用)

4.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婚姻状况栏须 更新)

5. 亲属关系证明(户口本、出生证明等)

6. 居住证(户口所在地不属于本馆辖区的)

※ 韩国公民的子女可免交第 3 项材料, 但该子女如未在韩国申报出生,应提交 婚姻关系证明和出生证明

韩国国籍获得 者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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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取得大韩民国国籍者的父母及子女

1. 邀请函

2. 住民登录证或外国人登录证复印件

3. 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户口本、出生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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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胞访问(C-3-8)

【基本材料】签证申请表,1 张照片,护照,身份证 (停留期 90 天以内 ,有效期 5 年)

签证种类

签 发 对 象

所需材料

­同胞访问

(C-3-8)

­- 在外同胞法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的外籍 国籍同胞

­1. 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2. (未成年人) 出生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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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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