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求职签证(D-10)

2024-06-24 17:00

求职签证(D-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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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材料】签证申请表,1 张照片,护照,身份证, 结核诊断书

※ 停留期 6 个月以内,有效期三个月

签证种类

签发对象

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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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活动

(D-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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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教授(E-1)、会话指导(E-2)、研究 (E-3)、技术指导(E-4)、专门职业(E-5)、 艺术演出(E-6)、特定活动(E-7)的资格, 欲以在相应领域就业为目的从事研修或求 职活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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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艺术演出(E-6)中娱乐场所等的艺术 活动(E-6-2)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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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制适用范围 学士(韩国专门学士)以上学位者, 根据 求职签证评数表(总分 190 分),评分须达到

60 分以上其中基本项目须达到 20 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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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制免除对象 获得韩国正规大学专门学士以上学位 未超过 3 年的

①TOPIK4 级以上有效成绩单持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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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社会统合课程 4 阶段中间评价合格者

► 评分制适用对象 1.求职活动计划书(指定格式)

※ 填写每月详细计划 2.学历证明(任选一种)

- 毕业证书,学位证,学位取得证明 3.评数表各项目证明材料

- 在职(履历)证明

- 韩国国内研修活动证明 (研修结业证书,交换生经历证明等)

- 韩语能力证书

(TOPIK 或社会统合课程(KIIP))

- 雇佣推荐书

- 高收入专家证明材料

(一年工资收入证明材料)

4.滞留费用证明(年度一人家庭居住工资基准额×滞留月数) 以上金额的银行存款证明

►评分制免除对象

1.求职活动计划书(指定格式)

※ 填写每月详细计划 2.韩国正规大学专门学士以上学位证(或毕业证明)

③事前评价分配到 5 阶段者

3.TOPIK4 级以上有效成绩单,社会统合课程中间评价合格 证,或事前评价成绩单(81 分以上)

4.滞留费用证明:(年度一人家庭居住工资基准额×滞留月数)

以上金额的银行存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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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准备

(D-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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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士(韩国内专门学士)以上学位获得者, 同时具备以下任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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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韩国知识产权中特许权,实用新案权 , 设计专利权的所有人或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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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正 在 参 与 创 业 移 民 综 合 支 援 系 统

(OASIS)教育课程;或在最近 3 年内已进修 该教育课程的一部分或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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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OECD 国家知识产权所有人

1.技术创业计划书(指定格式)

※ 填写每月详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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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历证明(任选一种)

- 毕业证书,学位证,学位取得证明书

3.相应条件所需证明材料

- 专利证书,实用新型专利证书,设计专利证书的复印件或 申请专利事实证明

- 创业移民综合支援系统听课证或课程参与证明

- 在 OECD 国家拥有知识产权的官方证明文件

4.滞留费用证明:(年度一人家庭居住工资基本额×滞留月数) 以上金额的银行存款证明

 

附件:
责编: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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