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短期就业签证(C-4-5)

2024-06-24 16:24

短期就业签证(C-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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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材料】签证申请表,1 张照片,护照,身份证

※ 停留期 90 天以内,有效期三个月

签证种类

签发对象

所需材料(以下蓝色斜体字部分为邀请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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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就业

(C-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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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短期演出、广告、时装模特、 讲课、讲演、研究、技术指导等 营利目的进行短期就业活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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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体育竞赛,围棋赛和歌曲大 赛,奖金以外收取的报酬或补助超 出交通和食宿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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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参加画展并通过拍卖作品等

产生收益的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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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安装维修进口机器、制作监督 造船及产业设备为目的,被派遣 至韩国国内的公/私机构工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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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演出等〉

1. 邀请函(含邀请事由和归国保证书等内容, 盖印鉴章)

2. 事业者登录证明, 印鉴证明书(邀请函里同样印鉴章)

3. 雇佣合同或参赛确认书

4. 在职证明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 主管部门最高负责人的雇佣推荐书或公文或能证明雇佣必要 性的材料

­■ 依据<演出法>规定进行演出:影视作品等级委员会颁发的演出推荐 书及演出计划书

■ 依据<观光振兴法>在酒店、娱乐场所等进行演出或演艺活动:影视

作品等级委员会下发的演出推荐书、演艺活动计划书、资格证书或 经历证明书、身份保证书

■ 广告及时装模特:与广告商签订的合同

■ 参加广播电视等节目录制:广播通信委员会的雇佣推荐书

■ 专业围棋选手、专业足球运动员等运动员、教练及裁判等:所属协 会(联盟)的雇佣推荐书, 相关部门长官的协助公函 邀请方的活 动计划书或事业计划书

­〈安装维修进口机器等〉

1. 邀请函(含邀请事由和归国保证书等内容)

2. 事业者登录证明或固有号码证复印件、印鉴证明书(邀请函 里同样印鉴章)

3. 纳税明细证明(自申请之日前一年内的记录证明)

4. 可证明贸易业绩的材料

- 进出口报关单、信用证(L/C)复印件、进出口业绩确认书、采 购合同(须含关于安装进口机器的义务内容)、业务推进意向 书等

5. 证明需引进技术为在韩国国内无法获取的技术的材料及证明 申请人拥有该技术的材料(有关资格证,学位证明以及相关领 域业绩等)

6.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在职证明

 

附件:
责编: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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