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公务签证(A-1, A-2)
【基本材料】签证申请表,1 张照片,护照,身份证复印件
※ 停留期 90 天以内,有效期三个月
| 
			 签证种类  | 
			
			 签发对象  | 
			
			 所需材料  | 
		
| 
			 外交 (A-1)  | 
			
			  - 持外交护照赴韩执行外交工作的人员及其偕行家属  | 
			
			  1. 中国外交部照会或驻韩使领馆公函 ※ 持外交护照赴韩执行外交工作(30 天以内)的人员免签,如常驻韩国,将依据两国间协定签发签证。 2. 在职证明(标明出差或派遣期间) 3. (偕行家属) 须提交本国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婚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明、户口本等)  | 
		
| 
			  公务 (A-2)  | 
			
			 - 持公务护照赴韩执行公务的人员及其偕行家属 ※ A-2-1 在外国政府所属部门长期执行公务活动的人员 A-2-2 在国际机构所属部门执行公务活动的人员 (持普通护照者,须提交返签许可书) A-2-3 由UN 军司令部派遣的外籍军人及其家属 A-2-4 在外国政府所属机构短期执行公务活动的人员 ※ 持公务普通护照者不可申请,但驻韩使领馆或国际机构 职员及其家属除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