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1月12日起生效的坦桑尼亚卫生部第12号旅行提醒:
一、建议所有入境或中转旅客来坦前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
二、除乘坐交通工具或最终目的地国家需要,所有入境或中转旅客将不再被要求出示新冠疫苗接种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或接受快速抗原检测。但出于疫情监测需要,边境卫生检疫部门可能随时抽取旅客进行免费快速抗原检测。
三、旅客到达后将进行体温等健康指标检测,如有相关症状,需按照坦有关卫生政策实施隔离等措施。
入境者个人物品总价值超过500美元的,需申报所带物品、数量及价格。录像、摄影及乐器等器材报关后需保存好海关凭证,以便日后出关证明之需。其他需申报的物品,须保留购买发票或收据,以便申报物品价格。
携带以下不用于销售的物品入境不必申报:1升以内酒精饮料、200支以内香烟、50支以内雪茄、250克以内烟草及1升以内香水。
禁止携带入境的物品:毒品、白磷火柴、枪支、具有颠覆性质的照片等。
控制携带入境的物品(需得到相关政府部门许可):动物(包括动物的卵)、植物种子、鱼类、动物捕捉器、武器弹药、爆炸物等。
坦海关允许外国公民入出境时携带10000美元,禁止外国人携带大量当地货币(坦桑尼亚先令)出入境。
坦政府加大力度打击非法购买或携带野生动物制品行为,一旦查出,将处重罚,包括罚没物品、处以巨额罚金,甚至追究刑责。郑重提醒在坦或访坦的中国公民严格遵守坦桑尼亚法律,切勿购买(含在第三国购买)或携带任何野生动物制品入出境。如携带坦桑蓝等宝石出境,须出示正规机打发票、坦矿产审计局出口许可和宝石来源证书。该局实验室提供贵重金属和矿产资源分析检测、原矿石和宝石甄别定级等商业评估服务,确保商品货真价实,并按法律程序为游客办理出口手续。不能提供合法手续的,海关官员将没收宝石并处罚款甚至拘禁。坦自然资源与旅游部规定,旅客携带 非商业用途黑木雕及其他雕塑制品出境时需提交税务局正规发票。购买及出口商业用途黑木雕及其他雕塑制品则要按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