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在塞停留满30天后如需延长停留期,可凭有效护照、往返机票和酒店订单、足够在塞停留的资金证明等向塞移民局提出申请。塞移民局确认符合相关要求后,批准延长停留申请,每次延长停留时间不超过3个月,连续延长不能超过12个月。首次申请延长3个月停留期免费,之后每延长3个月需向当地移民局交纳5000卢比的费用。
办理塞居留手续有两种途径:一是向当地移民局申请,申述理由,提供担保和交纳费用;二是办理在塞工作许可,由在塞合法公司向塞就业和社会事务部申请,获得批准后送移民局办理,取得工作许可后申请人方可入境居留。
塞承认多重国籍,外国人在塞有长期签证或工作许可方可在塞工作与居留,加入塞国籍需连续在塞工作满5年以上,并向塞政府捐款一定数额方可申请,在得到批准后加入塞国籍。
塞移民局电话:00248-4293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