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证办理
摩尔多瓦签证种类主要有:
A签证(机场过境签证)发给由摩机场中转过境,不进入摩境内的外国公民。
B签证(过境签证)发给经摩境赴第三国,且持有第三国有效签证的外国公民。持B签证一次过境逗留时间不得超过5天。
C签证(短期签证)发给赴摩从事公务、旅游、访问、商务、运输、体育活动和文化、科研、人道及宗教活动的外国公民。分一次和多次入境两类,自首次入境之日起180天内停留期不超过90天。
D签证(长期居留签证)发给赴摩从事企业活动、就业、学习、家庭团聚、人道或宗教活动、外交和公务活动以及医疗活动的外国公民。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多次入境自初次入境之日起180天内停留期不超过90天。持D签证者可在摩申请永久居留许可。
根据中摩两国协议,中国公民持外交、公务和因公普通护照者入境摩尔多瓦30天内免签。香港和澳门特区居民短期(90天内)来摩免签。中国公民持有效欧盟或申根成员国、英国、美国、加拿大等国有效签证(不含过境签)或居留许可,可免签入境摩,180天内可累计停留不超过90天。
持其他种类护照或旅行证件者需要在入境摩尔多瓦前办理签证。商务、旅游、访问等目的短期赴摩者可申办电子签证(http://evisa.gov.md/)。电子签证是获得短期停留签证的最简单方法,无需前往摩使领馆。您所需要做的就是填写在线申请表,上传扫描文件,并付款。通过电子邮件收到签证后,请将其打印出来并在前往摩尔多瓦时携带。
持因私护照者需在摩驻华使馆办理签证。所需材料主要包括:护照(有效期不应少于3个月);邀请函原件;在摩逗留期间每天30欧元,10天以内不少于300欧元的资金证明;机票订单、酒店订单;在摩有效的医疗保险(最低保额30000欧元);签证申请表、近期彩色照片(3×4);第三国签证(如申办过境签证)。
建议拟来摩的中国公民尽量提前申办签证。具体事宜可咨询摩驻华使馆。地址:塔园外交人员办公楼2-9-1。 联系电话:6532549,传真:65325379网址:www.china.mfa.gov.md,邮箱:beijing@mfa.md,对外办公时间:周一、三、五 14:00—17:00。任何领事服务,均需提前预约。
(二)入境须知
1、持有效护照和签证的入境者也必须随身携带邀请函原件或复印件备查。
2、持因公普通护照入境者,为确保入境顺利,入境时最好提供摩方邀请单位的正本邀请函,邀请函中应注明被邀请人姓名、护照号、邀请单位联系方法。
3、除旅游签证外,摩签证可以延期,签证延期只能在摩尔多瓦内务部移民局办理。
4、签证延期申请需在原签证到期之日前,根据签证种类的不同,提前3-30日向摩内务部移民局递交申请。期限在90天内的短期签证延期,总延长时间自入境之日起180天内不应超过90天,延期签证种类和原签证种类相同。
5、办理签证延期需要提交护照(有效期不少于3个月),近期照片(3×4),本人签字的固定格式的延期申请、非固定格式的关于签证延期原因的书面声明、外国公民有效入境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上次取得的赴摩签证及其它国家颁发的签证复印件、摩法律规定额度的携带现金证明,在摩停留期间有效的医疗保险原件和复印件、居住证明(酒店预订证明,房屋产权人同意的授权公证,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及其它相关材料。
6、旅游和过境签证只有在摩境内发生自然灾害或外国游客乘坐的汽车需要修理或生病(需医生证明无法继续旅行)情况下才能延期。
7、鉴于地区局势,2023年年初至今,摩方对第三国公民入境采取从严控制,尤其对经摩尔多瓦赴乌克兰的第三国公民,入境盘查力度较大,建议近期我公民暂无选择经摩前往乌克兰。
特别提示:入境时如遇边检人员就携带现金数额、来访目的等提问应据实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