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外交、公务护照持有人外,所有入境的中国公民,由陆路进入东帝汶(即穿越印尼与东帝汶在帝汶岛中部的陆地边界),需提前在东帝汶驻华使馆(网址:www.embtimorleste-beijing.com,电话:010-64681316/64681342)或通过东移民局网站(http://migracao.gov.tl/)申办签证许可;通过海、空渠道入境,需办理落地签证。办理落地签证需符合以下要求:
1、入境目的系旅游或商业访问;
2、足够负担在东帝汶停留期间生活费用,一次入境至少100美元,此后每天按50美元计算;
3、在东帝汶有住宿安排,即酒店订单;
4、持有有效期6个月以上的合法护照,且有足够的空白签证页;
5、持有返程或联程机票,或证明能够负担离境的费用。
落地签证办理费用为30美元,偶有因曾非法滞留、非法务工或随身携带现金不足等原因而被拒签的情况发生。落地签证停留期满,如欲延期,需提前向移民局申请。延期30天需交纳35美元,延期30天至60天需交纳75美元。一次入境后停留期最长90天,90天后必须离境。如欲再次入境,需重新办理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