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5日,厦门海事局正式签发福建辖区首批全国性游艇驾驶证,拉开了福建辖区签发全国性游艇驾驶证的序幕,也填补了福建地区签发全国性游艇驾驶证的空白,在厦门乃至福建游艇安全管理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福建作为海峡西岸经济区的主要省份之一,目前已逐步建立起以游艇制造业为“龙头”,以游艇俱乐部、游艇码头、游艇销售、游艇培训等配套建设为支撑的游艇产业链,游艇业正逐渐成为海峡西岸产业集群的新增长点。为积极推动全国性游艇操作人员适任培训,切实维护福建辖区水上交通安全,促进海峡西岸游艇产业发展,厦门海事局在上级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积极主动为辖区游艇培训机构提供专业指导和优质服务,促进辖区游艇培训从无到有、从弱到强、逐步规范、健康有序、协调发展。目前,厦门辖区具备游艇培训资质的机构有4家,自2010年以来,共组织游艇培训46期/886人。为切实做好全国性游艇驾驶证签发管理工作,在上级的大力支持下,在局船员管理处、船员考试中心和政务中心的协同努力下,已先后完成签发游艇驾驶证内部职责分工、证书签发基本流程、游艇补差培训及换证发证方案、新版船员管理系统权限分配和受理审批调试等发证前各项准备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全国性游艇驾驶证签发管理工作,相关游艇补差培训及换发证方案正在紧张制定中,待补差方案颁布实施后,将适时组织辖区游艇驾驶证签发宣传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力。与此同时,积极探索开展游艇操作人员适任培训、考试中应用游艇操纵模拟器研究,为提高辖区游艇培训质量,维护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奠定坚实的基础。